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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抚养精神病儿子 死前将房产赠给再婚妻子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5日09:54
  好一场父子大战!老爸都已经去世了,大战还在继续,只不过,战斗的一方由老爸换成了继母。斗争的核心,是老爸生前住的一套房子。昨天,南京下关法院对这样一起房产争夺案作出一审判决:俞联友为了逃避对精神病儿子俞中立的抚养义务,而将房产赠与妻子申红的行为无效。

  父亲“大义灭亲”

  原告俞中立生于1982年,在他两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后来父亲俞联友又娶了第二任妻子。几年前,俞中立在外打工的时候,和老板家的女儿发生了感情,后来又和女孩偷尝了禁果。虽然是女孩自愿,但因为女孩没满14岁,俞中立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俞中立这个法盲听说此事后,当即吓傻了。但事已至此,老板觉得追究也没有用,便跟俞中立说:“你家在夫子庙不是有几套门面房吗,回家跟你老子说,拿套门面房给你,将来我家女儿长大了,就嫁给你,你俩好好过日子。”

  让俞中立没想到的是,老爸俞联友知道此事后,认为儿子的老板是想谋他的门面房。为了不让对方的“阴谋”得逞,俞联友把儿子举报到了派出所,此事对俞中立而言如同五雷轰顶,使他受到强烈刺激。后来,俞中立被法院判了刑,2005年,俞中立在狱中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父子展开三轮诉讼大战

  就在俞中立服刑期间,俞联友又离了婚,并于2005年和安徽巢湖人申红结了婚。这件事,俞联友瞒着所有的人。2007年4月俞中立出狱后,和老爸俞联友展开了三轮诉讼大战。第一回合从俞中立出狱开始,持续到2008年3月。俞中立的生母作为他的代理人,以俞中立患精神病无行为能力为由,要求父亲俞联友承担抚养义务,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俞中立撤诉。但第二轮较量很快又开始了。气呼呼的俞联友一赌气把秦淮区的房子卖了,自己搬到下关区城河村住了。

  无处可去四处流浪的俞中立又将俞联友告上秦淮法院,理由是房产有自己的份额,要俞联友补偿20万。2008年7月,秦淮法院判决俞联友给付俞中立6万元。今年6月4日,俞联友因病去世,但他和儿子俞中立的战争仍没有结束,只不过这次的较量由申红做代表。

  法院判决赠与无效

  俞联友死后,为他办理后事的家人发现,城河村的房子已经被他送给了申红。于是,今年7月,俞中立又在监护人的代理下,将申红告到下关法院,称父亲和申红签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作出的。因其患有精神残疾,其父对其有法定抚养义务,要求确认俞联友与申红于2009年3月4日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今年9月1日,此案被选为普法教育典型案例在城河村社区开庭。庭审中,俞中立八十多岁的老奶奶说起孙子的悲惨遭遇,一度痛哭昏倒。

  而申红的律师则认为,俞中立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不需要抚养,其精神残疾的证明不能作为他要求其父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昨天,南京下关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申红的律师强调,申红要的不仅是房子,还有她和俞联友在里面生活时留下的“美好回忆”。下关法院审理后认为,俞中立的确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俞联友对其应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其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在俞中立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赠与无效(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关研罗双江)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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