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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的同情心”对城管是警示

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2009年12月06日08:23
  新华时评

  广东省城市管理研究会一位副会长日前表示,市民对城市管理要有更加理性的认识,而不能仅有“廉价的同情心”。据透露,广州每年被打的城管达200人,而在暴力抗法中受伤的商贩只有2到3人。

  近年来,城管和商贩的摩擦、纠纷、冲突时有发生。在一个法治社会,无论是打城管还是打商贩,都应依法受到惩处。不管广州被打城管、受伤商贩的统计数据有无水分,都反映了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紧张关系。要缓解这种紧张关系,与其让市民放弃“廉价的同情心”,不如把“廉价的同情心”当作警示。

  俗话说“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城管与商贩之间产生摩擦、纠纷、冲突时,市民为什么大都同情商贩?在个别地方,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给人们留下了动辄罚款、踢摊子、赶人的不良印象;而商贩,为了能在马路边做小本生意,常被追赶得东藏西躲,甚至为了那点可怜的家当不惜与城管发生纠纷。人们给予弱者的“廉价的同情心”无可厚非。

  透过“廉价的同情心”,应该看到,人们其实在呼唤文明“执法”。近来,一些地方推出“妈妈城管”“娃娃城管”“硕士城管”,采取“温柔执法”“目光注视法”“标准化执法”,不管怎样,能看到城管形象在改变,人们都乐观其成。然而,在另外一些地方,“把暴力抗法制止在萌芽状态”思维依然在作怪,甚至声称“如果像绵羊一样,城管将无法工作”。如果城管还只将自身定位为一个城市形象与环境的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将商贩一概视为“执法”的对立面而不是服务的对象,摩擦、纠纷、冲突将难以避免。

  在城市化过程中,维护城市形象与环境的任务的确艰巨。但是,一些地方已不再把流动人口视为城市形象与环境的破坏者,决定把“暂住证”更名为“居住证”。相应的,城管在“执法”中更应体现以人为本,为商贩们提供更便利的场所,不仅可以搞活“马路经济”、拉动内需,而且能够引导他们勤劳致富、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面对商贩,市民不再给予“廉价的同情心”时,社会也将更加和谐。

  新华社记者 黄冠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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