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政出资“助长”五类文化产业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06日15:48
人民网南昌12月6日电(记者卞民德)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起,江西省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五类文化产业驶入“快车道”。知识产权有争议、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或者申请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均不列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根据日前出台的《江西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将主要采取项目补助、股权投资、奖励等方式,对可以明显提升江西文化产业水平、引领文化产业发展、预期能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进行重点扶持。
具体扶持对象包括五大类文化产业:网络、动漫、新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艺演出等文化产业;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区块及示范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及文化出口项目;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但是,对于知识产权有争议、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或者申请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均不列入资助范围。
据介绍,江西是文化资源大省,拥有世界文化景观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国家文物保护单位24处95个点。丰富的文化资源成为江西发展文化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潜在而丰富的红色文化、革命文化、陶瓷文化、青铜文化、客家文化资源也将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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