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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赌债父亲被发难 争吵中过失伤人获刑1年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9年12月07日09:01

  “子债父还”真憋气 过失伤人进牢房

  本报讯 儿子欠人赌债,结果父亲被人发难,见债权人的一家老小赖在家中不走,气愤不过便打算将这些人强行搬出,谁料却因此发生争吵,并失手将人打伤,近日,江阴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过失致人重伤的案件,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家住江阴市长泾镇某村的李水现年57岁,今年1月6日的一天,正在家休息的他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李水忙去开门。敲门人名叫王龙,王龙称是来找李水的儿子李小水的,李水说李小水不在家,而且自己也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他了。王龙便称李小水欠了自己赌债三十多万,既然儿子找不到,只能是“子债父还”了,如果不还钱,就让自己的一家老小搬过来,一直到还钱为止。

  李水遂给辖区派出所打电话,结果无人来处理。就这样,王龙的奶奶、母亲和父亲强行住到了李水家。住了六天后即2009年1月12日,王龙称他们将回家搬煤气瓶以便在此长住,李水是越想越气,便喊来自己的侄子将他们的被褥搬出,在搬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吵,王龙的父母与李水的老婆发生了撕扯,因怕自己的老婆吃亏,李水上前拉了一把王龙的母亲,这一拉不要紧,王龙母亲当场倒地,大喊疼痛,后经诊断右股骨颈骨折,是重伤。王龙随即报案,民警遂将李水刑事拘留。案发后,李水与王龙达成赔偿损失155000元的协议,并已偿付完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水疏忽大意,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确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但考虑到被害方的行为在本案的发生上存在一定诱因,而且李水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予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迅寒 德元 久钢)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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