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禁基层医疗机构截留流感样症状高危人群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07日11:25
面对严峻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山东省卫生厅4日提出,严禁基层医疗机构私自截留流感样症状的高危人群。
截至12月3日零时,山东省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2639例,重症病例133例,死亡13例。
山东省提出,要切实提高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规范重症病例的诊疗流程,积极探索重症病例抢救的有效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对口支援,不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重症病例诊疗水平。科学规范开展甲型H1N1流感诊疗,对符合重症标准或有流感样症状的高危人群,一律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严禁私自截留病人。凡因私自截留病人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悉,山东将在全省实行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全程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及医师不但要负责患者的接诊,还要按照划片分工职责负责居家隔离患者的治疗、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并指导患者及其家属做好自我观察和个人防护,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次/2天;在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次。一旦发现患者出现持续高热、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呼吸困难或胸痛、口唇紫绀,严重呕吐、腹泻,有脱水症状、神智改变或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等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山东频道)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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