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甘肃省庆阳市回复网友致省委书记陆浩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07日17:26
  人民网北京12月7日电今天,庆阳市政府督查室发来最新一批留言回复,就网友向甘肃省委书记陆浩留言询问自来水价格的问题进行回应。

  较早回复:

  ·

  ·

  ·

  ·

  ·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我是庆阳西峰市民.庆阳西峰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达到了每方7元,甚至还有11元的,政府怎么不管呢?还有西峰市区旧城改造项目商业街延伸段六七年了还未完工,居民无法出行,政府怎么不管呢?多久才能把道路铺好呢?

  庆阳市政府督查室回复:

  一、西峰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

  西峰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是庆阳市物价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召开水价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核定的,并于2006年8月23日按照庆价工字〔2006〕9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分类水价,即:

  居民生活用水2.6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4.5元/立方米;

  商业、基建用水6.5元/立方米。

  随着西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污水处理成本大大提高,2008年12月20日,庆阳市物价局以庆价工字〔2008〕92号文件下发执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用水量计算,随水费一并收取。收取标准为:

  居民用水为0.80元/立方米;

  其他非居民用水为0.90元/立方米;

  自备水源为1.20元/立方米。

  2004年10月12日,庆阳市物价局以庆市物价费字〔2004〕150号文件下发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具体为:每立方水0.10元。

  综合以上情况,西峰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水水费由水费、代征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三部分构成,总计为3.5元/立方米。2006年,经市物价局核定,城区供水综合成本为5.43元/立方米,实际亏损1.73元/立方米。2008年12月,城区水质提升工程投入运行,新增供水成本3.0元/立方米,但是水价尚未调整到位。目前,西峰城区供水实际生产成本为8.43元/立方米,总计亏损4.37元/立方米。

  二、部分居民反映水价偏高的几点原因

  西峰城区一部分家属楼(院)的供水管理是按照住宅小区、居民楼或单元为单位设计安装总水表,由供水企业按总表抄收计量,然后转各用水户缴纳水费。由于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造成部分住宅小区用户水价高于核定水价,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部分楼房给排水设施不够完善。早期建设的楼房,由用户负责管理的总表到分表之间的输水管壁薄质差,水表、阀门多为次品,漏水情况十分严重;部分家属楼给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共用一个地沟,污水管道长期漏水,致使供水管道长期浸泡在污水之中,加之安装的供水管道多为钢管,年久失修,经常爆管漏水,造成自来水漏损率最高达50%以上,最低也在10%左右,存在严重的供水安全隐患。

  二是住宅小区用水管理不够规范。城区内楼房最早是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随后部分交由物业公司管理。部分物业公司向用户收取水费后不及时上缴供水公司,甚至挪作他用,导致水费收取困难;部分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重视不够,导致小区供水缺乏管理,水费收取标准不一。

  三是总表和分表之间数额差距较大。城区80%以上的家属楼总表和分表误差较大,部分物业公司将水费分摊到用户,水价高达8—10元/立方米,用户对分摊的高价水费无法接受。造成总表与分表不符的主要原因为住宅小区内部管理不够到位,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1、按《计量法》规定,水表每年必须校验一次,而部分家属楼安装的分表从安装至今从未校验过,加之多为次品,造成了总表的计量精确度远远高于分表,总表与分表数额差距越来越大。2、大部分用户存在严重偷水现象,用户在龙头下放一接水用具,让水表24小时处于滴水状态,分表不走不计量,而总表累计计量。3、因为楼房买卖、租赁频繁,导致楼房流动住户大于长期住户,长期住户只能长年累月为流动住户分摊水费。4、还有一小部分用户,长期用水却拒交水费,其他用户为了保证正常用水,只能为其平摊水费,造成水价高于收费标准。

  三、具体解决措施

  从2007年开始,在改造资金短缺和作业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用户自愿出资的前提下,实施了城区自来水户表计量改造工程,对1700多户用户进行了户表改造,由供水企业按户表计量收费。其中机械厂住宅楼改造274户,改造前户均水价8.0元/立方米,改造后户均水价3.5元/立方米,达到了标准要求。实践证明,户表改造工程能够有效解决长期以来按总表计量收费所带来的供用水矛盾和“平摊水费”、“用水大锅饭”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户表改造工程进度,加强供水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逐步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供水价格合理化,切实解决好用水“难”这一突出民生问题。

  特此函复。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各地领导回应网友留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荐新闻

  ·

  ·

  ·

  ·

  ·

  ·

  人事信息

  ·

  ·

  ·-->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