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动自行车该何去何从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08日08:09
特别调查
本报通讯员 谢东旭 丁孙莹 本报记者 刘建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惊起波澜无数。
按照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条规定被解读为“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由此引发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担忧。
记者从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了解到,初步统计,目前上海的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高达280万辆。
“与个别地方政府的"禁电"(即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相比,明年将要实施的电摩(即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新国标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更具威慑力。”中国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说。
“电摩新国标出台的消息传出后,正式的文本还没有出来,就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全国自行车行业协会还特地召开了"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研讨会。”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向本报记者透露。
12月6日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紧急出面澄清称,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国家标准委的澄清并未完全消除各方疑虑。有人对10年前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时效性”提出质疑;还有人提出这样一个新的问题:“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可以不用担心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那么,“违规”的电动自行车又该何去何从呢?
实地探访
“电摩”随处可见改装轻而易举
记者走访上海市沪闵路、桂林路、斜土路等路段上多家经营电动车的商铺发现,这些商铺除了销售小功率的电动车外,还在醒目位置摆放了多款大功率的“电摩”。
在徐汇区斜土路上的一家电摩销售商铺门口,排列着四五辆款式酷炫的样车。据商铺老板介绍,这些电动车被称为“大龟”,都是按照摩托车的款式设计的。一般电动车的输出功率在350瓦,“大龟”的设计输出功率在800瓦,速度一般都能达到每小时60公里左右,“而且通过更换电池、发动机等个性定制,可以轻松地把输出功率调成1200瓦左右”。
记者注意到,商家所售“电摩”有的根本就没有脚蹬子,有的虽然有,但骑起来十分困难,与以往的电动自行车有很大区别;而且除了是以电为动力,与摩托车基本没什么区别。老板告诉记者,很多“电摩”的脚蹬子基本上是摆设,如果顾客不要求,一般不安装,而是作为配件给顾客拿走。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这些“大龟”都没有正规品牌,是由一些小厂组装而成的。正常的电动车电池在14安培左右,这些“大龟”的电池可以更换成24安培。“只要支付几百块钱给电动车商铺,就可以轻松"升级",这些车在安全性方面比较欠缺,容易变成"马路杀手"。”
一些车主告诉记者,为了躲过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查处,很多商家直接将“电摩”的销售搬到了网络上。记者在淘宝网搜索“大功率电摩”,搜出了4438个销售的网店,仅上海就有1833个销售网点,价格从2000元到3000元不等。有些网店直接打出“真正的DIY个性选择”的旗号,宣称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在出货前就改装好电动机等配套装备,并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
市民反应行
人骑车人“的哥”拍手叫好
家住上海市虹口区的郑小姐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今年7月,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从后面冲上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左脚缝了4针。
郑小姐告诉记者,当时电动自行车速度极快,且体积庞大,开车的是一位60多岁的老年人,眼睛也不好,对交通法规更是一知半解。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郑小姐还心有余悸。她认为,出台的新国标将一些超重、超速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后,“我们骑自行车的人就可以放心一些了”。
市民陈先生向记者比喻,“飞驰而过”的电动自行车俨然就是一辆“无牌摩托车”。陈先生原来一直担心,家里的老人在遇到“高速电动自行车”后根本无法招架。他说:“老人即使走人行道也不放心,一些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甚至可以达到每小时40公里。”
“现在不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根本不把限速当回事。”大众出租公司的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路面上车子难开,车辆拥堵,很大程度上是开车人、骑车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所致。”新国标让他感到很高兴,因为“如果那些超重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管理,能明显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对整个交通秩序的良性发展会有促进”。
电动自行车车主
限速20公里“想法太过天真”
和行人、骑车人以及出租车司机的反应不同,在得知新国标后, 电动自行车车主普遍感觉怀疑,同时,还有担忧和不解。
“要电动自行车不超过40公斤还能够实现,至于限速在20公里以内,这个想法太过天真。”市民刘先生说。
电动自行车车主王先生的第一反应是:“20公里的标准很可笑,就连自行车也能达到这个速度。”另外,王先生认为,电动自行车的电池重量是和电力持续时间成正比的,“我要开远路,必定要用重的电池,就可能超过40公斤。那是不是只要我开远路,我的车就变成机动车了呢?”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告诉记者,10年前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确有“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规定,“但40公斤只是作为一个重要项,而不是决定项。如果重量超过40公斤,其他都符合标准,我们一般认定为合格”。
“随着市民对于电动车使用时间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生产厂商都加大了电池的容量,这样车身就随之加重。”郭建荣向记者透露,目前自行车行业协会方面已经开始对《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进行修订,“计划将车身质量提高到48公斤。”
郭建荣认为,“电摩”新国标是摩托车行业协会根据他们的情况制定的,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样的新国标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现在距离实施只有一个月时间,许多问题都来不及解决,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需要统筹兼顾,“中国自行车协会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
对于电动自行车车主来说,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距离2010年1月1日只有一个月不到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是不是应该立即去检测自己的车是不是“符合标准规定”?是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如果是,那么这个检测地点又在哪儿呢?
对于车主的这一疑虑,中国电工学会电动车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国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正值年末车辆年检期,对于已经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有关部门应对其予以鉴定和检测,确认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身份。
各界说法
难用肉眼直接辨别是否超标
“电摩新国标不具备基本的可操作性。”记者今天就新国标的具体实施情况向知情人士请教,他表示:“对于执法部门而言,难就难在道路上无法直接用肉眼辨别出40公斤和20公里这两个参数。”
知情人士表示,新国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非机动车道的事故发生,但却增加了机动车道的隐患。而执法部门也将在国标实施后第一时间面临执法困境。“在路上看到一辆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却无法辨别它是否应归类于机动车。”知情人士认为,目前道路压力已经很紧张,新国标的突然出台可能并不能规范机动车道路行驶的“标准化”,反而会使得地面道路状况变得更糟。同时,让电动车与时速达60公里以上、自重在1.5吨左右的汽车同道行驶,无疑会将电动车驾驶者置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同时,这位知情人士指出,电动车由“非”改“机”,驾驶员还会面临非常现实的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他向记者举例,在过去,若轿车司机将电动车司机撞至身亡,轿车司机将承担全责。相反,“非”改“机”后,轿车司机和电动车司机将同等定责。“责任归属不同,赔偿标准也会相差很多,对电动车司机肯定不利。”
不过,知情人士也指出,过去并没有对“高速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后的具体处理措施,新国标将为执法部门的从严执法提供依据。
而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的部分专家则指出,新国标有利于促进道路交通的规范,但在新国标出台后,还是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配套工作,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本报上海12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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