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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助残券10日起申请 已享服务者不必重申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08日15:36
  全市18区县养老助残服务券的申请工作10日启动,符合条件的市民须携带两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资料,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理。之前已享受养老服务券的老人不必重新申请。

  市民申请后需等有关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养老助残券每月初发放,工作人员也将视申领人身体情况送券上门。今后申请工作将成为常态,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随时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

  按照近日颁布的居家养老(助残)服务相关办法,自明年1月,除低收入、高龄及生活不能全自理等特殊老年人可领取每月50元至25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券外,16岁至59岁的无工作重残人、60岁至79岁重残人及80岁以上老年人也被纳入居家补贴范围,每月将领到100元服务券。使用此券可折抵现金,向养老服务单位购买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陪同聊天和日托等方面的服务。

  去年本市在城八区和房山、顺义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满足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每月50元至25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券。即将发放的养老助残券将取代现行的居家养老服务券,已享受养老服务券的老人此次不必重新申请。

  按照新政策,低于新补贴标准的将提高到新标准,如原来每月享受50元养老补贴,调整后将达到每月100元;所享补贴高于新补贴标准的人员,补贴保持不变。(杜新达)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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