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抚松问责公职人员“8小时以外”也要问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08日15:54
吉林省抚松县政府前不久出台政府公职人员问责办法,不仅将村主任、教师、公益性岗位纳入问责范围,还把是否有“虐待老人”等违反社会公德表现作为考核标准。人们对此颇多议论。
抚松县地处长白山脚下,全县人口31万,其中政府公职人员约1.5万。自2009年7月起,公职人员有了“新家规”。
抚松县的“问责新规”可谓新奇,它不仅管“8小时以内”,也管“8小时以外”;不仅管公事,也管家事。在被问责的63种行为中,既包括“酒后驾车”“虐待家庭成员”,也包括“乱搞两性关系”,还包括“违法计划生育”等。
问责新办法出台后,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心存疑虑,担心管得太宽,难以落到实处。
市民张先生的话代表了许多人的看法说:“新办法既管公务,又管道德,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未免管得太宽了。”
对抚松县的问责新规,更多的是认同和肯定的声音。一位在抚松县乡镇工作的基层干部说,眼下乡镇人员组成多样化,部分公职人员职责意识薄弱,问责自觉性差。“新办法”给公职人员戴上了“紧箍”,警示其注意自身言行,以免因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记者宗巍)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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