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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称“猪霸”王天伦涉黑团伙非法获利上亿元(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8日16:58

  中新网重庆12月8日电(银雪)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天伦等23人涉黑团伙案。记者从该院获悉,这位有“重庆屠夫”(亦被称为“猪霸”)之称的王天伦被控八大罪名,参与非法控制猪肉销售市场获利上亿元。

  在今日的庭审中,王天伦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八项罪名。检方指控称,1999年3月以来,王天伦、王东明(另案处理)以公司为依托,纠集多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对重庆合川生猪收购市场及该市大渡口、九龙坡、高新区等猪肉销售市场的非法控制,获取非法利益上亿元,从而形成了以王天伦、王东明为组织、领导者,以王天平、李沧海、张应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2年9月11日,被告人张应等人因生猪屠宰一事与罗军发生纠纷,并以被罗殴打为由,在医院住院治疗其脑左侧偏瘫、高血压、糖尿病长达2个月,花费10万余元。期间,罗军因惧怕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迫将自己的手腕砍断,还被迫拿出14万元了结此事。

  2003年12月,王东明得知合川区的生猪经营户潘桂生没有将收购的生猪交给永红公司屠宰,自行宰杀在当地销售后,指使杨玉华、王洪伟等人教训潘桂生,潘桂生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发后,重庆市公安局、合川区公安分局将涉案的张应、王洪伟等人抓获归案。王天伦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使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脱法律制裁,先后向公安机关相关人员行贿,使该犯罪未得到查处,张应、王洪伟得以取保候审。

  除了采取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外,以王天伦为首的涉黑组织还在重庆今普的屠宰场内对生猪进行注水,并将“注水猪肉”以及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进行销售。

  与此同时,王天伦及王东明为加大对组织成员控制的力度,要求组织成员定期汇报生猪收购、销售市场的情况,定期开会、会餐,处罚办事不力的组织成员,并出面解决因维护组织利益而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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