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为一把手廉洁设高压线 国企不能自己给老总定工资
东北网12月8日讯 大庆市从薪酬、职务消费、经济交往以及重大支出、劳动用工等方面为国有企业“一把手”廉洁从业设置了层层“高压线”。特别明确国企不能自行确定领导工资。今后,他们的薪酬将与业绩挂钩更密切。近日,大庆市原则通过了《大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大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将出台,从职务消费等几方面设定“高压线”
国企不能自己给老总定工资
业绩与薪酬挂钩更密切;到其他单位兼职,报酬应上交原批准单位处理
大庆网讯(记者张洪梅)大庆市从薪酬、职务消费、经济交往以及重大支出、劳动用工等方面为国有企业“一把手”廉洁从业设置了层层“高压线”。特别明确国企不能自行确定领导工资。今后,他们的薪酬将与业绩挂钩更密切。
近日,大庆市原则通过了《大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规定,国企领导人经批准兼任领导职务,兼职单位给予的股份和红利等各类报酬,应上交原批准单位,按奖惩制度处理。
同时规定,在经济交往中无法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应当在收受后一个月内交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部门登记并交财务部门。
国企不能自行确定领导人员薪金的规定被写进《细则》。市国资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大庆市国有企业实际,建立业绩与薪酬挂钩的管理机制,并将制订出台《国有企业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对国企领导的职务消费,《细则》也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合理确定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标准,不能变相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总体薪酬。
《细则》还规定了企业领导要实行报告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职务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以及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情况,须每半年向国资监管部门报告。
《细则》要求企业修订14项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损害职工利益、奢侈浪费等“五种行为”。
审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今后将按照“凡用必审、先审后用、凡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对国有企业领导任期和离任进行经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