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馒头真的引发了“血案”
来源:
中安在线
2009年12月09日12:27
几年前网上流传着一段“篡改”电影《无极》而成的视频,讲述的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在合肥有了现实版。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件。该案件经过公安部门刑事侦查、检察机关调查立案、人民法院审理结案,耗时三个多月,而案件起因只是一个小小的馒头。
41岁的李某某和23岁的田某某同在合肥市包河区葛大店的农贸市场里卖馒头。今年7月11日上午9时许,两个妇女先来到李某某摊前问:“你的馒头怎么卖?”李某某回答说:“一块钱三个馒头,两块钱六个馒头。”其中一个妇女没有买李某某的馒头转身问田某某:“你的馒头怎么卖?”田某某回答说:“一块钱三个馒头。”然后,她俩在田某某摊前每人买了两块钱的馒头。
两妇女中,岁数大的一位是田某某的老顾客,所以田某某每次都会多送一个馒头给她。不想此举被李某某得知后,便认为田某某做买卖不道义,抢了他的生意。联想到自田某某卖馒头以来,自己家的馒头生意每况愈下,李某某越想越气便与田某某争吵了起来,后被人劝止。
7月11日上午10时许,田某某正在自己的馒头店张罗生意,突然有人从田某身体左后方用拳头连续击打其头部,田某某扭头一看,打人的正是李某某。后经医院检查,田某某为右耳鼓膜穿孔。
8月16日,李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经鉴定,田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法官手记:只因为一个小小的馒头,就将人打成轻伤,李某某的行为着实有些令人匪夷所思。你说别人冒充你家的馒头也好,说别人是恶意竞争也罢,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市场里每天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竞争,每个商家都在成本和价格之间寻找最大的利润,都在利润和顾客之间寻找平衡点,因此同样的商品、不同的商家之间产生价格上的差异是很正常的事情。试想,如果每个商家都因为别人家的商品价格跟自己家的不一样而动手打人,市场会乱成什么样子?这样的市场还会有顾客敢来买东西吗?
像李某某那样,为了一个小小的馒头就动手致人轻伤,不仅给他人带来了伤害,自己也犯了罪进了看守所。同时,也伤害了自家店面的声誉,更是败坏了整个农贸市场的风气。只为一个小小的馒头,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值得吗?
每每看到类似这样为一些小事起争执、纠纷甚至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件,总是让人唏嘘不已,希望每个商家都能在经营中合理竞争,更希望生活中的每个人在与人交往中都能多一些宽容、多一些谅解,少一些矛盾、少一些纠纷!(包法、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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