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防部门重申室内禁止燃放“冷焰火”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9日15:36
年关岁末历来是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高峰期。上海消防部门昨天重申,按规定,任何建筑物室内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所谓的“冷焰火”等品种。
上海消防局防火监督部部长李惠菁介绍,防火部门将抓紧与市婚庆行业协会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出台禁止公共娱乐场所燃放“冷焰火”的具体措施。
上海市消防局也向广大市民郑重提示:任何单位组织燃放烟花爆竹,都应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发现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居民可及时拨打96119热线进行举报。(周美良江跃中)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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