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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西部大开发10周年综合宣传材料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09日15:43
  海关总署2006年正式启动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专项工作。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进展如下:

  一、主动与西部地方政府建立紧密合作长效机制

  2006年7月,海关总署致函西部12省区市政府,全面征求关于海关工作的要求和意见。10月,海关总署邀请西部12个省区市政府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等部门的代表在广西南宁召开了“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座谈会”。2007年2月,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意见(共10个方面26条)和支持西部12省区市的具体意见(共197条),并与西部12省区市建立了署省联络员制度。目前,海关总署已与重庆、四川、新疆3个西部省区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与宁夏签署合作备忘录工作正在筹备当中。

  二、大力推动西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海关总署统筹考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规划,积极支持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2008年,海关总署牵头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和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对云南昆明出口加工区进行了验收。截至目前,在西部地区共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0个,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保税物流的发展,为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平台。

  三、加大支持西部边境贸易发展力度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90号),将边境地区边民互市进口免税额度由3000元提高至8000元,促进了西部地区边境小额贸易发展。

  四、加快西部边境地区口岸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完善

  国家口岸办按照口岸发展规划积极办理有关口岸开放审批手续,截至2008年已经完成满洲里航空口岸开放和吐尔尕特、塔克什肯边境口岸扩大开放3个项目。10年来西部地区共开放口岸7个。为进一步促进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边境口岸的建设和发展,2009年,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牵头开展了国家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3年规划制定工作,已会同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赴云南、广西边境地区进行了联合调研。

  五、落实各项通关便利措施,改善通关环境,提高西部口岸通关速度

  一是坚持守法便利原则,进一步深入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进一步加强以舱单为主线的物流信息监控系统在西部地区海关的推广应用,在保证实际监管到位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企业通关效率。二是加强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的合作,规范和简化转关运输,确保应转尽转,方便西部地区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三是加大对西部地区海关监管查验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力度,过去10年累计为西部地区海关配备价值2.326亿元的监管查验设施、设备,其中配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H986)7套,价值12560余万元;货检、旅检X光机159台,价值约5700万元;查验工具车26辆,价值约1500万元;查验工具箱420套,价值约660万元;门户式辐射探测设备(货检、旅检)28套,手持式辐射探测设备70套,价值约2300万元;毒品爆炸物检测设备12台,价值约540万元。四是加大电子口岸建设力度,支持西部地区海关积极参与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推动西部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改善西部地区通关环境。

  六、认真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西部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展

  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西部大开发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对西部地区符合国家鼓励发展产业条目的国内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以及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按照政策规定准确、便捷地办理减免税进口手续。据统计,自2006年1月至2009年8月底,西部地区海关总计为西部地区企业内、外资鼓励项目项下进口90.3亿美元的设备减免税款153亿元人民币。

  七、为中西部地区企业“走出去”提供特殊优惠政策

  为支持中西部地区企业发展,2008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降低了中西部地区企业申请AA类企业管理条件标准,即中西部地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为1000万美元以上即可申请,而东部地区企业为3000万美元以上;中西部地区报关企业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为5000票以上即可申请,而东部地区企业为2万票以上。

  八、加大对西部地区海关机构编制和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为内蒙古、新疆等西部地区新设海关机构10个,增加人员编制约370名,有力促进了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二是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坚持向西部地区海关倾斜。2006至2008年,海关总署对西部地区13个直属海关在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方面共投入18.19亿元,在促进业务发展等项目支出方面共投入14.51亿元;2006至2009年,海关总署支持西部地区海关在建、新建项目65个,建设规模约30.2万平方米,总投资11.57亿元,为西部地区海关业务、队伍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海关总署办公厅王一鹏) (来源:人民网-经济频道)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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