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等5名警察涉黑
来源:
东方早报
2009年12月10日03:05
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等5名警察涉案
东方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重庆
为帮助涉嫌犯罪的兄弟,重庆“肉霸”王天伦曾辗转找到文强,请求其出面帮忙。同时,王天伦还贿赂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多人,行贿总额达到了42万元。昨日,重庆“肉霸”王天伦涉黑案进入庭审第二日,其涉黑团伙其他22名成员也一并过堂。
据悉,为质证王天伦的犯罪行为,黑“保护伞”文强将作为证人作证:王天伦确实向警察行贿,除文强外,包括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在内的5名警察因此涉案。
公诉人昨日当庭举示了一组证据:2004年11月5日,即有群众向重庆警方举报王天伦涉黑,称王天伦涉黑团伙的活动已经十分猖獗。2004年11月17日,当时的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朱明国还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汇总信息,广开渠道,及时查证惩处”。此后,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总队长、主管打黑的副总队长都做出相应批示,要求严处并上报结果。
然而,王天伦却一直逍遥法外长达5年,直到2009年6月19日才被警方抓获。其间,王天伦不仅凭借一封“建议信”,得到了重庆市高层领导与重庆市政府的支持,创办了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还频频采用暴力手段垄断了三个区的猪肉销售市场,迅速成为亿万富翁,并为自己摘取了“红色”光环:“爱心企业家”、大渡口区政协委员。
其实,2003年王天伦涉黑团伙身背一桩人命案(“潘桂生”命案)时,就引起警方的重视。2004年、2005年、2007年、2009年,重庆市公安局不断收到举报王天伦的信访材料。2007年9月,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曾以侦查潘桂生命案为突破口侦办王天伦涉黑组织,并抓获张应、王洪伟等人。然而,王天伦给了重庆劲力酒店董事长李劲松50万元,李劲松辗转送给文强20万元,并向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等5名警察共行贿22万元,“摆平”了此事。
依据起诉书指控,文强保护王天伦是2007年9月以后的事情了。那么,2004年至2007年9月这段时间,是谁保护了王天伦?昨日,公诉人当庭称:“由于涉黑案件复杂,搜集证据较难,需要长期侦查,因此(王天伦涉黑案)当时并未马上立案。”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从2004年开始,王天伦涉黑案,不缺举报人,不缺受害人,甚至不缺现场。那么,重庆警方为何在3年的时间都没有搜集到证据?
此外,在昨日的举证阶段,除王天伦之外的22名被告人供词中都提到:王天伦就是他们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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