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某村官挪用移民建房款16万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球通讯员/宋四锦) 昨日上午,廉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村干部梁以兴挪用移民建房款16万元一案。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梁以兴犯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8年至2009年间,梁以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村14名移民建房款16万多元,还挪用上级下拨的“四通一平”专项资金7万元,同时,他还与他人共同贪污财政拨给移民村专项资金2万多元。今年9月,廉江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后,马上查办此案,在10月30日把全部赃款追回发给14名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