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09年12月10日
广州一公司非法集资4.7亿多元被判刑
12月10日,峻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川(左一)等人在听取宣判。
广州峻联公司以入股、投资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并许诺25%的年回报率,在5年多的时间内向3350名群众吸收资金4.7亿多元,造成被害人直接损失共计3.2亿多元。广州中院12月10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峻联公司罚金1000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有期徒刑15年,另外6名参与人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新华社发(罗伟雄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