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然江·阿里木
推荐人:长江路派出所民警
推荐理由:年仅12岁的刀然江·阿里木,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跳进湍急冰冷的渠水中,救上两名落水汉族女童,并背着她们走上回家路……
感人事迹:“救命……”2009年5月18日15时许,在和平渠边五桥处的乌市第四十三小学5年级(3)班的学生刀然江·阿里木突然听到呼救声。抬眼望去,只见两个比自己小的汉族小女孩正被湍急的渠水带着往下游冲。
不会游泳的刀然江一头扎进渠水中,艰难地靠近两个小女孩。眼看就快抓住她们的手时,两个小女孩“扑嗵”跌进了缓水池里,随时可能将她们冲向下一个河段。
此时,宽大的校服阻碍着刀然江的行动,为了减少阻力他脱掉衣服跃进水池中,先将年纪小一些的女孩拉到池边。后在同伴的帮助下,将她拉上了岸。来不及喘气的他再次回到水中,将另一名女孩救起。
上岸后,刀然江给她俩披上衣服后说:“别哭,别哭,哥哥送你们回家!”
在得知两个小女孩的父母是四川籍来疆务工人员,她们两个初到新疆,对家庭住址、父母的联系方式一无所知时。刀然江忘却疲惫,背着小一些的女孩,带着她们走了3个多小时,才寻找到回家的路。
评价:他是当之无愧的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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