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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致信《人民日报》揭露黑暗 数十官员被问责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09年12月11日11:04

  问责风暴公民“制造”

  首席记者刘忠文图

  “普通公民一封信,几十官员受处分,有的还在监狱蹲。”12月9日,许昌市襄城县丁营乡一位青年农民说:“这说明许昌市政坛雷厉风行。”

  7月28日,《人民日报》刊登一封读者来信,信中反映襄城县丁营乡黏土砖窑“掘地三尺”,大片良田惨遭吞噬。写信的人没有想到,由他掀起的黑幕一角,在当地引发问责风暴,近30名官员受到处分,其中,几名官员因收受窑主的好处,分别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获刑。几名砖窑场主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

  一封公民来信

  “许昌市从7月底至今,刮了一场问责风暴,几十名官员因黑砖窑事件受处分,还有官员被判刑。”

  12月4日,一条新闻线索以短信形式发至本报。短信是事件发生地许昌市襄城县丁营乡一位高中毕业,在郑州打工的青年农民发来的。

  随即,记者赴许昌调查,发现这场风暴是由一位许昌市民以公民身份写的一封信掀起的。

  写信者赵耿直(化名)对此事显得非常低调,12月7日,他告诉记者,他是个新闻爱好者,听到群众的反映后,就到当地进行了调查,并在现场拍了一些照片,然后给《人民日报》写了一封信,“一些官员因此受处分我知道,但有的被判刑我就不知道了”。

  赵耿直不想让写他的事,他不想出名,“重要的是事情得到了解决”。他还认为,这么多官员被问责,使他对许昌市委、市政府的执政能力、执政智慧更有信心了。

  线索提供者,那位青年农民,和当地许多人一样,并不知道问责风暴是由一封信引起的,在得知由头后感叹道:“这说明了上面重视公民声音,说明了媒体的公信力,也说明许昌市政坛雷厉风行啊!”

  赵耿直在写给《人民日报》的信中说——

  站在河南襄城县丁营乡一个叫柏宁岗的地方向西北方向望去,只见一座座黏土砖窑热气腾腾,连成一片,占地约四五百亩。工人们汗流浃背地忙碌着,一辆辆运送砖块的农用机动车排成长龙……砖场工人说:“这里原来都是上好的耕地,这么一来全毁了。听说老板们都有后台,根本没人来查。”调查中,笔者还注意到,这里虽有以煤矸石、粉煤灰为原料制造墙体砖的成套设备,但从未用过,只是装装门面而已,生产的却是黏土砖。眼看着一亩亩耕地被吞噬,还有大量生产黏土砖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令人心痛。

  不会草草了之

  7月28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以较大篇幅刊登了赵耿直的来信,编辑取了个标题:《黏土砖窑“掘地三尺”大片良田惨遭吞噬》,还刊登了赵拍摄的4张现场照片。

  同时配发的,还有评论《毁田烧砖何以屡禁不止》。评论中提到,毁田烧砖何以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是一个“利”字。随着城乡建设对建筑材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利用廉价劳动力和低价取土生产的实心砖,在市场上仍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土地是国家的,赚钱是自己的。所以,砖场老板们挖空心思,抓住不放,走关系,托人情,批项目,赚得盆满钵满;个别地方政府则只打自己的小算盘,不管国家大账本,只要交钱什么都好商量。政府态度如此,相关部门如土地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有的甚至千方百计替违规砖场打掩护,以应付上级检查。

  也许,评论者并不知道,评论中“千方百计替违规砖场打掩护”的说法,一言中的——事后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正是如此。

  一场问责风暴由此开始。

  “这封信公开后,顿时在襄城县成了街谈巷议的话题,对一个小县城来说,它的影响不亚于一场地震。”襄城县一名公务员说,“在县里的机关单位中,连续多天,大家都在悄悄谈论这件事可能的处理结果。有的说,有可能把砖窑关掉,然后对有关人员处分一下就完了。有的说,不会草草了之,说不定有人得蹲监狱。”

  与县里的猜测不同,许昌市政府一名官员告诉记者,读者来信见报后,市委市政府大院的人就已明白,对涉事人员的处罚将会是非常严厉的,“一是本届许昌市委、市政府的作风雷厉风行,这一点,群众有目共睹,你可向群众打听。二是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数十名官员被问责

  “许昌市有关方面迅速组成了调查组,许昌市的监察、国土部门介入,初步查明了真相。”另一位市政府官员说。

  8月13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襄城县丁营乡砖瓦窑场违法违规生产问题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

  在这份“通报”中,记者看到,调查组查明,襄城县丁营乡柏宁岗村4家新型建材企业,在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未经过产品认证、未达到环评要求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破坏耕地生产黏土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影响。调查认为:“襄城县、丁营乡人民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监管查纠不到位,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此,许昌市监察、国土等部门及襄城县委、县政府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究。

  问责名单显示,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的一把手被行政记过;该县这5个局委的5名副职分别被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该县建设局农建股股长、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一名中队长、县工商局注册股股长被行政记大过。

  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此事上工作职责不清,拒不承认工作渎职、失职的错误,情节严重,因此被效能告诫,局长被行政记过;该局党组成员、检测中心主任被行政记大过。

  另外,襄城县丁营乡党委书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和乡武装部部长领受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长被行政记过,一名副乡长以及分管副乡长、乡综治办副主任领行政记大过处分。

  襄城县委、县政府被责令向许昌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县长被诫勉谈话,一名副县长被行政记过。

  记者致电其中两名受处分的官员,对方一听说是记者,随即挂断了电话。

  通报中透露,名单中的丁营乡分管副乡长陈建志、襄城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土地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山峰和襄城县丁营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姜晓立等人,除了领受处分,由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随后,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又有几名官员被纳入视线,最后被判刑。根据通报和有关资料,记者数了数,有近30人被追究责任。

  一获刑官员年初刚评上“省先进”

  通报还要求,许昌市国土、发改委、建设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严防违法违规生产黏土砖的行为再次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守土有责、失土问责。全市范围内,迅即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早在2005年,我省就要求治理整顿黏土砖瓦窑场,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禁止占用耕地生产实心黏土砖,加快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不仅每年可以消耗280万吨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减少粉煤灰和煤矸石占地7200亩左右,有效降低环境污染,还可以减少黏土砖瓦窑场占用耕地5万~10万亩。近几年,全省各地都在扎实推进黏土砖瓦窑场专项整治。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一件“趣事”,襄城县一公务员透露,今年年初,作为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长的刘山峰,还获得了省黏土砖瓦窑场整治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案发后,此人获刑。记者查证,果然如此。

  而2007年11月,当地媒体刊发了一则消息《襄城县黏土砖瓦窑已全部被拆除》,作者之一,正是刘山峰。文中写道:“10月25日,随着最后一座黏土砖瓦窑轰然倒塌,襄城县人民政府郑重宣告:襄城县黏土砖瓦窑已全部被拆除。”

  让刘山峰等人东窗事发的,是一些打着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旗号,行生产黏土砖之实的砖场。而经调查,刘山峰等人不仅明知这一事实,还帮砖场掩盖事实,助其生产。

  丁营乡几位村民告诉记者,有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事,“没有土地使用证,不是黑砖窑是啥?”

  案发后法院认定,这些砖场都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用于自己承包的砖场吃土制坯,其中,马结实的砖场毁田64.28亩;马新榜的砖场毁田8.688亩;方伟正的砖场毁田52.9亩。他们最后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刑期不等。

  砖场主也揭发了一些官员受贿的事实:他们知道砖场违法生产、占用耕地的情况,但由于给过他们好处,没有进行处罚。

  毁田烧砖幕后有交易

  今年11月10日,法槌响过,毁田烧砖屡禁不止的原因也浮出水面。

  襄城县法院查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山峰、副队长王亚军,在对丁营乡集体土地的执法监察中,发现多家新型烧砖场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大量耕地用于砖场的建设和生产,造成耕地大量严重毁坏,在有关责任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的情况下,刘、王在接受当事人的贿赂和吃请后,以罚代刑,未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将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致使多家砖场负责人未能得到公安机关及时有效查处,从而导致破坏耕地的状况持续发展。

  刘山峰从2006年下半年到今年6月,收受砖场主贿赂24笔,共计11.7万元;2008年春节前至2009年7月期间,王亚军先后7次非法收受砖场主所送现金及购物卡计4.3万元。两人以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分别获刑6年和3年。

  白军照在任丁营乡乡长期间,作为该乡治理整顿黏土砖瓦窑场的第一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知本乡多家新型砖瓦窑场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使用黏土违规生产的情况,既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本乡农用地被大量占用、破坏。另外,白先后7次收受砖场主和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姜晓立送的钱,其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获刑5年半,姜晓立也以同样罪名获刑两年半。

  丁营乡主管土地工作的副乡长陈建志是该乡治理整顿黏土砖瓦窑场的直接责任人,在监督检查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丁营乡大量农用地被占用、破坏,另外,陈先后12次收受砖场主5.6万元,以和白同样的罪名获刑5年。

  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7年的霍战方,是襄城县整顿规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法院查明,他在明知多家新型墙体材料厂不符合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试生产验收标准,在没有组织验收的情况下,违反程序擅自决定对其恢复供电,允许其试生产,致使其大肆取土违规生产。其间,他在工作巡查中,发现这些厂违规掺加黏土生产的情况后,未按规定予以处理,放任其继续违规生产,而他从中获得好处17.8万元。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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