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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百姓劳动所得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1日13:34
  据12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顺民心的要紧事。

  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无疑已是当下民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从工资统计数据被热议,到网友论坛“晒收入”的流行,再到民间对启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呼吁,无一不指向这个问题。

  有专家说,过去二三十年,我国正经历着全面的收入差距扩大,“不同人群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都发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中国社科院2008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2004年下降到49.6%,2005年降至41.4%,2006年更是仅为40.6%。与此相反,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节节上扬,从以前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这意味着,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所得趋于下降,而资本所得却不断上升。据了解,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其直接后果,导致分配差距拉大。有报道说,基尼系数是世界上用来分析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指标,0.4是警戒线,当前我国已接近0.5,显而易见,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比较突出。

  收入向资本集中度过高,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扩大消费需求。因为,人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所得,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诸多生产要素中,其中劳动为大多数人所拥有,但资本却相对稀缺,只被少数人所掌握。因此,资本所得上升、劳动所得下降,会加大全社会收入差距,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广大中低收入者通常没有资本生产要素,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劳动报酬,劳动所得下降显然会抑制其消费能力。从社会建设的角度来看,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小平同志在晚年在与弟弟邓垦谈话时告诫:“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邓小平的话,言之谔谔,发人深省,现在我们该是认真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时候了。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无疑是破除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的良方。合理切分国民收入的“蛋糕”,让劳动报酬占有更多份额,让寻常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惟有如此,才能让全体人民“劳有所得”,“干有所值”,实现共同富裕,提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劳动所得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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