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兰司机索赔被驳回
车祸中气囊未开女友死亡诉销售商和上海通用
本报讯 (记者李奎)王先生驾驶雪佛兰在高速行驶中撞上护栏,副驾位置上的女友丧生。王先生认为当时气囊未打开,属于汽车质量不合格,于是将汽车销售商和上海通用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今日现场
拿到判决原告表示上诉
上午9时许,王先生和代理律师一起来到法院领取判决。
在这次车祸中,王先生被交管部门认定为全责,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这辆车到现在都没修,我也曾想找机构进行鉴定,但都不接受个人的委托鉴定。”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车祸后的车辆照片,记者看到这辆雪佛兰已是面目全非。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主张涉案车辆的安全气囊及引擎盖存在质量缺陷,但王先生并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且经过法院释明,王先生仍不申请对上述其主张的缺陷是否存在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法院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支持王先生提出的涉案车辆存在质量缺陷的主张。
最终,法院认定王先生的主张缺乏相应的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女朋友都死了,难道生命都不能作为证据吗?”判决后,王先生立即表示上诉,他对记者说自己的遭遇并非个例,他在网上找到涉案车型的类似车祸多达7例。
案情回放
索赔26万元
今年2月9日,王先生驾驶着雪佛兰景程轿车在京张高速公路上行驶。行车中,为躲避其他车辆,王先生开车直撞上道路中央的护栏。
撞击中,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上的王先生的女友,在系有安全带的情况下,仍因撞击到头部不幸身亡。然而在撞击过程中,车辆的安全气囊却未打开。
王先生认为,在撞击力巨大的情况下,安全气囊却未打开,致使其女友在系有安全带的情况下仍遭受第二次碰撞,前额遭到撞击死亡。显然汽车的质量状况不符合说明书的说明,车辆的产品质量缺陷是造成其女友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
为此,王先生将汽车销售商和生产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26万元。
对于车辆质量缺陷的质疑,汽车销售商表示,该款车属于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王先生也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销售商表示,在他们的销售过程中,从未发现气囊出现异常,也从未有车主反映过该问题。
而上海通用表示该车的生产者实为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另外也否认该车存在质量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