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法律专家: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并不矛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1日15:36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常红、张海燕)近日关于强制拆迁引发的几个社会事件引发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应该如何平衡拆迁各方的利益,遇到强力抵制行为时,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与《物权法》抵牾如何解决?资深法律专家表示,目前城市拆迁中矛盾的焦点是公共利益和合理赔偿的边界问题。专家认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在立法精神上并无根本抵触,只是衔接上出了些问题。为此,专家呼吁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在强制拆迁引发的冲突中,拆迁方搬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宣称自己的拆迁决定和行为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是合理合法的,而维权的被拆迁户则拿出《物权法》,认为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近日北京大学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位学者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拆迁条例”的建议书更是将“拆迁条例”与《物权法》的抵牾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拆迁条例”是否与《物权法》产生了根本矛盾?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晓敏并不这么认为。她说,任何一部成文法,在公布那天开始就有落后性。“拆迁条例”从2001年颁布施行到现在,我国的整个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用当初的立法理念形成的条例来解决现在的问题,“必然有些力不从心”,与2007年颁布实施的、比较新的《物权法》难免有相矛盾的地方。

  姚晓敏认为,修改“拆迁条例”是毋庸置疑的,但修改必须建立在大量的调研的基础上,最好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再结合我国实际的情况,使其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衔接。

  法律专家: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并不矛盾

  征收个人财产三条件 专家建议设《国家征收收购法》

  拆迁避免过激行为 市长应公布热线受理拆迁问题

  专家:拆迁评估机制滞后 不妨先“迁”后“拆”

  (责任编辑:常红)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稿,非“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合作伙伴,禁止转载、使用(包括已取得常规新闻授权的网站),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65368446联系。

  更多关于 拆迁 的新闻

  · 专家:拆迁评估机制滞后 不妨先“迁”后“拆”

  · 北大五学者建言人大审查拆迁条例被网友热捧

  · 退休信访办主任住宅被拆后成上访队伍一员

  ·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为拆迁注入法治文明基因

  · 【音视频】视频:最牛钉子户拒绝百万赔偿款 与拆迁人成好友

  · 拆迁条例欲修改 前期调研启动

  · 广州审批事项"瘦身"七成 集体土地拆迁须尊重民意

  · 北大5学者建言人大审查拆迁条例 称与宪法抵触

  · 北大5学者建言人大审查拆迁条例 称与宪法抵触

  ·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拆除冲突,迁出和谐
责任编辑:杨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