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重点接种人群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11日16:15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陈菲)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1日表示,卫生部决定将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
邓海华介绍说,为做好我国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根据WHO建议,并在参考国外现有孕产妇人群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安全性资料的基础上,经专家们充分论证,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卫生部的指导意见,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据悉,相关文件正在签发过程中,很快会印发实施。
针对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梁晓峰表示,目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对孕妇和胎儿都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据介绍,美国对120名18-39岁的孕妇开展了临床试验,随机分成两组,一组接种15微克,另一组接种30微克,两组都是接种两个剂次,间隔3周。现在50名孕妇的结果显示,接种一剂次15微克保护率达到92%。这一结果基本上和普通人群一致,而且还发现疫苗的耐受性良好,没有出现与疫苗有关的安全性的担忧。
梁晓峰同时表示,我国没有做孕妇的临床疫苗试验,因为这个人群是非常脆弱的,非到万不得已,一般的国家都不会做这个人群的临床试验。
据了解,卫生部前一段时间对国内患有甲型H1N1流感并且死亡的300多例病人进行了初步分析,其中孕妇所占的比例是13.7%。孕妇患了甲型H1N1流感以后死亡率比一般人要大,所以孕妇成为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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