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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上班时死在工厂死因不明 家属不让拉走遗体

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2009年12月12日01:49

  工人上班时死在工厂

  被发现时人已僵硬

  至于人是怎么死的,什么时间死的,还需要调查

  本报讯(记者 刘洋) 昨日17时20分,长春市民张先生接到电话,称父亲从单位高炉上掉下来了,让他赶快到工厂来。然而,张先生看到的是父亲的遗体。

  死因不明 家属不让拉走遗体

  张父的工厂名为长春合众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我是17时30分许赶到的,巡警和殡仪馆的人已经到了,正准备把我父亲的遗体抬出去。当时老人身体已僵硬,后脑出血,鼻子有血。”张先生说。

  在现场,张先生见到了一负责人,“他们说,17时左右,一晚班工人发现我父亲遗体的。至于人是怎么死的,什么时间死的,谁都说不出来。”

  昨日19时10分,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厂内已聚集了很多死者亲属。在高炉方门外,死者遗体已被封装好,停放在地上,家属不让拉走。据了解,死者今年58岁,是附近居民,已在该厂工作两年多。

  向下,下一段楼梯可到达高炉房的下方,往上,爬两段盘旋的铁楼梯可到达高炉房的顶层,也就是向高炉添料的操作平台。

  “最先发现他的是我们组的班长,张师傅躺在楼梯的正下方地面上,我下去摸了一下,人已经没气了,身子都硬了,然后我们就向上面报告了。”说话的工人和死者是同事,张师傅下班后,应该由其接替。张先生表示,其父最近一个月接手送料工作。

  在工厂的收发室,记者找到了工厂的副经理潘国富。

  潘国富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如果家属对死者死因存在异议,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做尸检,“这个事我已向老板汇报了,现在老板人在山东,他指示按照正常程序办理。”

  对于工厂是否和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给办保险一事,潘国富表示:“我们是正规企业,当然得和工人签劳动合同了,不给工人办保险,执照也发不下来啊!”

  当记者询问死者是否签了劳动合同及办理保险时,潘国富说:“这个我不清楚……无可奉告。”

  律师:没签劳动协议 仍可申请工伤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姝。王律师表示,无论死者是否与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根据死者的情况都有该工厂存在事实用工关系。

  根据我国《劳动法》,工人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工厂应该负责,并为工人申请工伤。如果工厂不主动申请,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向劳动部门提交申请,做工伤认定,申请赔偿。

  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对劳动仲裁有异议,还可以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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