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位司机获颁“委屈奖” 市民意见不一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12日17:01
中广网北京12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45分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为忍辱负重公交司机颁发“委屈奖”,随着不久前首位获奖者的诞生,人们对这一奖项的设立产生争议。详细情况中国之声连线记者赵孟秋进行报道:
主持人:先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个“委屈奖”是如何产生的?
记者:公交作为城市窗口行业,司乘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了让那些能够在工作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理也要让人”的司乘人员得到安慰,长春市公交集团设立了“委屈奖”,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将视情节颁发100到500元的奖金。
不久前,这个“委屈奖”就诞生了首位获奖者,362路公交车驾驶员于师傅在工作中遇到乘客辱骂,后经车载录像和其他乘客证明,确属无理滋事,于师傅为这事儿气的不得了,公交集团巴士公司了解情况后,奖给他100元委屈奖。于师傅领奖后颇为激动,坦言平衡不少,其他公交司机也对企业的这种做法表示支持和欣慰。一位女司机就说“平时工作中挨骂是常事,能够得到公司的体谅,干劲儿更足了。”
主此人:“委屈奖”的设立是否能减少纠纷发生,长春市民对此事又有何看法?
记者:在公交司机获颁“委屈奖”的消息传出后,长春市民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奖金虽不多,但在情感上、物质上的支持和补偿,体现了企业的人性化管理;也有人表示,身为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就应该秉承顾客是上帝的理念,“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应该的,不应该奖励;更有人尖锐指出,公交司机在自己的地盘受到侮辱,而公司却为了维护文明窗口形象,鼓励司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专门设立委屈奖,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息事宁人的“委屈奖”,不但不能安抚司机的心灵创伤,无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更助长了那些故意寻衅滋事人员的嚣张气焰,有悖于建立和推动公平公正社会公共秩序的建设。
记者就此事进行深入调查采访时也发现,目前,各地为服务业设立“委屈奖”早有先例,包括民警、护士等,最多的就是公交、铁路等窗口单位。应该说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而且反对的声音似乎占据了上风,理由就是此奖项是对社会不正之风的妥协,有获奖者拒领“委屈奖”,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尊,都有尊严,而这些是再多金钱和奖项都换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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