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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定澡堂洗衣罚百元 学生被查不服报警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09年12月14日02:23
  本报讯 (记者 赵家新)在澡堂洗澡,顺便把衣服洗了,结果要被罚款。法律系大二的学生赵某日前反映。

  赵某说,她9日到学校澡堂洗澡,进去时拿了一个水桶,门口收费的人未告知不能带桶进澡堂。洗完澡后,她顺便将换下的衣服洗了,出门时,门口一名男子要检查她的桶,看里面是否有洗衣粉和洗过的衣服。她认为,对方没有资格检查她的桶,而且就算有规定不能在澡堂洗衣,进澡堂前就该说明白。对方要罚她100元钱,否则要扣下她带的东西。她随即报警。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她按照学校洗衣房的价钱,付给对方5元。

  据了解,赵某所在的学校,只有这一个澡堂,一次仅能供200名左右学生洗澡,但该校有学生近3000人,澡堂成为稀缺资源。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多所高校的学生,很多学生都表示,学校有类似的规定。某师范院校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介绍,他们学校虽然有好几个澡堂,但与近3万名学生相比,澡堂资源还是很有限,要是大家都在里面洗衣服,会占用公共资源。

  也有学生称,这样的规定有些过分,交钱洗澡,洗多久和在不在里面洗衣服,怎能硬性规定呢?而且就算要罚款,标准是谁定的,应告知大家。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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