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不再有偿出让 郑州二手车价格或降低
“一辆八成新的桑塔纳加上营运证卖到了42万元,其中营运证快占了35万元。”提起这些,出租车司机马金海就直后悔,如果年初自己一下买两辆车,放在家里不开,前几天卖了也有得赚。不过,马金海们现在要庆幸他们当初没这么干。
昨日,出租车的新“婆家”——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清理整顿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经营期满后,须按相关规定重新配置。
商报记者 施彩英
出租车经营权不再有偿出让
11月10日,原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担负的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正式移交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省1.9万辆公交车、5.8万辆出租车找到了新“婆家”。
昨日,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上挂出了这么一条消息:《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出租汽车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这是省交通运输厅对出租车行业作出的首个规定,这也标志着,省交通运输厅已正式开始接管出租车。
通知指出,出租车有偿出让或无偿使用的经营权是政府的一种有期限性的公共资源,不是终身制,而是经营期满后,需要按相关规定重新配置。原出租车经营者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考核指标优胜者,可优先连续经营。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目前各地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对已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城市,要加强对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后续管理工作,对经营权有偿出让到期后的问题做好妥善处理。
这意味着,我省各地政府不再有偿出让出租车经营权。对确需投放出租车运力的,可以采取以企业安全生产、信誉考核和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进行。
此外,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车收费文件精神,规范各项收费项目,凡未经省政府或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随着燃油价格的上涨,出租汽车根据市场调节需要上调运价时,应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同时,将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城建、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建立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长效机制。为提升城市品位,各地将取缔摩托车营运、限制各类三轮车营运,净化出租客运和公交客运市场。
郑州二手出租车价有望降低
业内人士分析,新政策的出台有望降低郑州二手出租车价。
据调查,如今在郑州,一辆报废期剩下两年半、经营权6年的出租车,开价至少43万元;报废期3年、经营权3年的车,要价至少38万元。
价格很高,但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这样的出租车停不到两分钟,就能卖出去。
目前,转让的出租车营运证一般都属于私人,也就是所谓的“私牌”,或是一些挂靠公司的司机,不愿意继续开,便将剩余的年份转让给别人,但“无论哪种形式的转让,其转让费在今年都涨了八九万元”。
二手出租车价之所以这么高,“就是因为稀少。”安师傅说,郑州自1996年底发完最后一批营运证之后,就再没发过新证,出租车一直稳定在10607辆。2004年,国家又明令禁止各地政府再有偿出让出租车经营权。
但若按新政策,出租车经营期满后,其经营权若被收回再重新配置,“那么出租车即使再新,也不值钱了,这将可能降低郑州二手出租车价。”一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新闻背景
新“婆家”重复旧政策
据了解,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曾是政府控制出租汽车总量的有效手段,2005年,郑州市的出租车经营权转让费用为8年6万元至8万元。
因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不规范、出让金额过高等现象,增加了司机的负担。2005年,省道路运输局曾下文要求:各地一律停止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不得出台新的规定。
但这个条文只在我省11个省辖市里执行,因为在我省的18个省辖市中,有11个省辖市的出租车归交通部门管理,郑州和三门峡两市的出租车归城建部门管理,新乡、安阳、焦作、平顶山、漯河五市的出租车归城建和交通两部门共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