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要不回工程款现精神障碍 女儿写信求援引关注
贷款修路要不回工程款
爸爸自杀获救出现精神障碍
18岁女孩写信求援
引来高院院长关注
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景永利 王华磊) 家门被砸得坑坑洼洼,要不回工程款的爸爸选择了自杀,获救后精神出现障碍。今年7月中旬,18岁的新乡女孩郭玉娇被迫辍学后,向社会发出呼唤“我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昨日,来自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郭玉娇的求援信引起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关注。
今年7月中旬,郭玉娇发出的一封求援信,在新乡及省内有关机关广为流传。
“修路成了我家噩梦的开始。”郭玉娇在信中说,她是卫辉市城郊乡王村人,2006年9月,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水南营村准备修一条村村通公路,承包给她父亲,共计修路款407040元。根据合同,进入工地后,村委会须付他父亲6万元启动资金,但村委会一直不给,后来卫滨区交通局垫付了6万元。因为已经投入了不少资金,在村委会一直不给钱的情况下,他父亲只有借高利贷修路。然而道路修好后,仍没拿到工程款。
“因为没有钱还债,借给父亲钱的人,占用了我们家唯一的生活来源——我家的9亩耕地,我家铁门也经常被人砸得坑坑洼洼。”
“2008年8月的一天,父亲因为忍受不住要账的痛苦和无奈,一时想不开跳井自杀,幸亏被一位在地里干农活的村民发现,抢救及时,才幸免于难。”
“由于要不到工程钱,给我们家人也带来了极大的灾难,现在我爷爷奶奶生病没钱买药,妈妈也生了病,我不知道我们家以后的生活怎么过。”
省高院院长得悉此事后,当即做出批示,要求法院主动介入,并协调当地政府解决郭玉娇上学问题。
第二天,新乡市中院院长王伯勋主持协调会,召集各方协调该案件的办理。
昨日,该案已正式通知被告应诉。而卫辉市一家卫校已经同意免费接收郭玉娇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