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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政法委副书记遭举报续 当地司法被指应回避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09年12月15日10:26

  上官宏祥辩护律师称

  阜新司法机关应回避

  本报长沙讯 昨日,上官宏祥辩护律师薄云峰对辽宁省委赴阜新指导小组通报的上官宏祥诬告陷害案表示质疑。他称,为了司法的公正性,该案应由本省指定其他地方的司法机关办理,阜新司法机关应回避该案调查。

  薄云峰认为,本案被举报人是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关于该案的调查目前是“下级调查上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原则,为了司法的公正性,为了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阜新司法机关应该回避,可以由本省指定其他地方的司法机关办理。对于警方鉴定的“毛发、带有精液的卫生纸及带有精液和血的床单、女士内裤”所做出的结论,薄云峰表示,按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据此,上官宏祥如果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可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记者周喜丰 实习生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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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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