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票不通用乘客不买账 本市首例地铁票纠纷案上午开审
原告称购票时未被充分告知 要求地铁公司退2元
本报讯 (记者李奎付中) 原本为方便而购买两张地铁单程票的李先生,结果在其他地铁站点使用第二张票时被拒绝入站。
李先生遂以地铁公司未事先充分告知为由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公开审理。据悉,这是本市首例地铁票官司。
地铁方:我们履行了告知义务
李先生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职员。
庭审中,李先生陈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退票,返还自己2块钱。李先生表示:“我想通过打官司弄明白,为什么地铁票有‘当日本站使用’的规定。”
法庭上,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表示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当日购票仅限当日在购票站单人单次使用。且在地铁站内有明确的请勿提前购买的提示,我公司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应承担责任。”代理人说。
代理人还提供了现场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照片中显示,在自动和人工售票点,都贴着相关的提示内容。
法官问地铁公司:“现在的地铁票能不能通用呢?”对方表示,目前的技术手段达不到。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记者体验
自动购票机上有提示
昨天,记者在地铁古城站购买车票时,并没有工作人员提示“本站当日使用”的规定。买票后,记者在车票背面看到该规定:每人一票,本站当日乘车有效。
而在现场的自动购票机上,在显示屏的下方张贴着一个提示:“注意:单程车票本站当日有效,请勿提前购买”。
记者在地铁站随机采访了20名购票乘客,其中有13名乘客表示没有注意到该规定,这些受访乘客均表示自己随买随用,没有提前购票的经历。
案情回放
据李先生说,2009年9月15日下午,他从光熙门城铁站乘车去中国传媒大学站,为方便回程,就在光熙门站购买了两张票。
当天晚上,李先生改变原来的出行计划,改为从地铁北京站去五道口。而他在使用第二张车票时无法正常刷卡入站,地铁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车票只能在之前购票的光熙门站使用。退票时也只能到购票车站去退。
李先生认为,地铁车票上虽印有“当日本站”字样,但该字体过小,没有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因此将地铁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地铁公司返还购票款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