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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球员被列入反赌重点 数次血案均与涉赌有关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15日14:54
  三标准解密打假案:12月11日,央视《焦点访谈》再度曝光中国足坛反赌打黑进展,成都谢菲联俱乐部董事长许宏涛,被查明在2007年9月22日用50万收买了中甲联赛对手青岛海利丰,最终以2比0战胜对手。在之前中甲广药和山西路虎的假球案曝光之后,青岛成都之间的假球案公布,足坛的反赌打假风暴再次被推向高潮。接下来,反赌打黑到底会如何发展?

  从目前看来,打假案有着比较明显的三个指向:一,带有明显的操控比赛的倾向;二,操作双方存在有证可查的金钱交易;三,都是操盘手代表俱乐部进行交易,因而可以比较清晰地定义为“商业贿赂”。

  必须指出的是,在俱乐部人员纷纷落网之际,球员层面仍风平浪静。实际上,在中国足坛,赌博集团通过控制球员来实现控制比赛的现象层出不穷,甚至江湖传闻一些国字号球员也涉及其中。根据本报了解的情况,把球员也列入打击的重点很可能成为下一步司法机关的办案方向。

  继“广药案”后,央视再次披露“青蓉案”,结合两次案件披露的相关细节,我们开始了“二度拍案”。早前被定义为“反赌风暴”的这次行动的性质,未来的走向,都在二度拍案后,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办案脉络 一条蜿蜒的河流

  形象点说,此次反赌的进程,宛如一条蜿蜒并逐渐变宽的河流,警方其实并非四面出击,而是顺着这条河流,顺藤摸瓜。10月16日,是这条河流的分界线———在此之前,警方在暗河中摸索,在此之后,由暗转明。

  这次反赌风暴的源头是王鑫等人在新加坡联赛非法操控比赛,随后王鑫等人受到了国际刑警组织和新加坡国家中心局的通缉。2009年初,公安部部署辽宁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王鑫在新加坡非法操控赌球一案,专案组于2009年4月将王鑫抓获。

  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王鑫还在国内通过商业贿赂等手段操控比赛,案件开始转向国内。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足球的接连失利,中国足球的发展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关注,这也为这次反赌风暴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辽宁省公安机关,终于在公安部的指定下全力追究中国足球假球和赌球。

  10月16日,这条蜿蜒的河流终于由暗河走入明河,这一天,前广东雄鹰总经理钟国健被南下的辽宁警方控制,媒体随即曝光。19日,曾经在广药俱乐部出任代总经理兼领队的广州足协官员杨旭因涉嫌行贿落案。此后,前广药财务总监被警方调查,广药俱乐部副总吴晓东被带走。

  期间,和王鑫有着密切联系的山西路虎负责人王珀被正式批捕,另外一名和王鑫有密切关系的尤可为也落网。

  伴随着一系列人士落网,反赌风暴的第一个案件被公布,2006赛季中甲联赛广州广药对山西路虎的比赛,王珀和王鑫通过中间人尤可为联系了广药俱乐部,后者出资20万买了这场球,山西路虎故意输给了意在冲超的广药队,期间王珀等人通过这场比赛进行足球赌博,获利10余万元。

  至此,河流再次转向,青岛和成都成为了这条反赌河流的另一个流向,转向的节点是尤可为,他向警方供认了在担任成都谢菲联助理教练期间和许宏涛操作了成都谢菲联和青岛海利丰假球事件,随后,青岛海利丰前领队刘红伟被警方刑拘,12月初,许宏涛被刑拘,反赌风暴的第二个突破点随即被披露:许宏涛、尤可为、刘红伟等人操控了2007赛季中甲联赛青岛海利丰0比2输给成都谢菲联的比赛。

  这条河流的最新动向是由广州蔓延到了延边,12月初,两名前延边教练被警方带走,有消息称,延边队和广州队的比赛存在问题,而翻开他们的交战史:2006赛季延边主场上半时2比0领先的情况下下半场连丢3球失利,2007赛季,延边两次输给广药,为后者的冲超提供了足够的积分。

  王鑫—王珀(山西路虎)—尤可为(中间人)—广州广药—延边,另:尤可为(成都谢菲联)—刘红伟(青岛海利丰)。此次反赌风暴无疑非常清晰,而诸如沈阳、武汉等地足球人士遭受调查的说法,也基本上是从这条主线蔓延出去的支流。这也充分表明,此次反赌风暴,警方并非是遍地开花,而是顺着一条主线顺藤摸瓜,由浅入深,由易入难:国外—国内没落俱乐部(山西路虎和厦门)—中甲—中超。如此做法,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一环扣一环,而且取证极为方便。

  在这条蜿蜒的河流中,一条支流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那便是足协官员范广鸣被拘留,范广鸣是被王鑫供出的,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范广鸣涉嫌受贿,由于范广鸣足协官员的身份,他很可能把一些中超强队牵扯进来。当然,到目前为止,警方并未就范广鸣拘捕一事发表任何看法,这也表明,范广鸣仍旧在调查中。

  侦破重点 操纵比赛&金钱交易

  这次中国足坛的扫黑事件被称之为“反赌风暴”,然而,真正准确的描述应该是“打击涉及金钱交易的操控比赛行为”。

  在已经公布的两个案件中,其最根本的原因都是球队和球队负责人操控比赛,并为此进行了金钱交易,其中,第一个案件,广州广药向山西路虎支付了20万元,第二个案件,成都谢菲联向青岛海利丰支付了50万元(30万现金,20万以提供训练场地和食宿的方式支付)。

  由此可见,操控比赛是此次警方打击的重点对象,这也表明,警方仍旧以净化足坛环境为根本目的,而非单纯意义上的反赌球。

  当然, 操控比赛的目的无疑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个原因为球队谋取利益,比如升级(广药和成都谢菲联无不如此)或者保级(还没有案例);第二个原因则是获得金钱,比如青岛海利丰资金极为紧张,50万资金有助于缓解资金情况;第三个原因则就是赌球了,这一方面可能依附于前两个原因而伴生(比如王珀收取广药20万的基础之上又进行赌球),另一方面就是单纯为赌球而操控比赛(目前没有案例)。

  需要说明的是,在当今中国足坛,俱乐部层次上最严重的毒瘤恰恰是因为赌球而操控比赛,尤其是在取消升降级的那几年,这种现象成为了主流。但直到今天为止,为什么没有这样的案例被披露,其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这样的案例中,俱乐部之间没有金钱交易,警方的取证极为困难,而且行业处罚的依据也极少。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警方会放弃对于这一块的追查。在被控制的足球人中,很多人都和赌球有关,比如被辽宁警方带走的前辽足球员吕东,在半年前就被警方控制,大连赌球团伙供认,吕东便是一名庄家。同样,落网的青岛籍球员冷波,和海利丰操控比赛案件并没有直接联系,有消息表明,他也涉嫌赌球坐庄。

  但这些案件仍旧没有披露,恰恰说明了足球赌博的取证和定罪都极为困难,而他们需要付出的法律代价偏偏又不高。《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和赌博集团动辄几百万、几千万乃至上亿的收益相比,他们所需要付出的法律代价实在太低。因此,法律界普遍呼吁能够在立法上取得进步,从而加大赌球的法律成本。在前些日子《齐鲁晚报》举行的座谈会上,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威,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马一都提出了这样的观点,那就是。反赌必须有新的立法,否则不足以支撑行动进行下去。

  这同样表明,目前的反赌风暴,真正的重心只能是涉及金钱交易的操控比赛。而这种性质的案件,也可以适用于商业贿赂犯罪中的两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163条)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164条)。

  【新焦点战】球员涉赌成打击对象

  在俱乐部人员纷纷落网之际,球员仍旧逍遥法外。实际上,在中国足坛。赌博集团控制球员来实现控制比赛的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国字号球员也涉及其中。此外,可以基本确认的是,目前中国足坛发生的血案,绝大部分都和球员涉赌有关。

  根据本报了解的情况,警方在下一步很可能把球员也列入打击的重点。需要说明的是,打击俱乐部涉及金钱交易的操控比赛,会打乱现在联赛秩序,相关俱乐部会被降级或者取消注册资格。但球员操控比赛,由于是个人行为,因而不会对联赛秩序产生影响,行业内处罚也只能针对球员自身。所以这样的打击,在联赛进行期间照样可以进行,而且不会动摇中国足球的根基。

  和打击俱乐部一样,打击球员同样需要具备两个条件:赌博集团和球员进行金钱交易,以及球员操控比赛。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便无从谈及刑法的处罚。

  让我们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来看待这个问题:此次扫黑风暴,其根本的目的还是净化中国联赛环境,打击俱乐部操控比赛,只是其中的一方面,而且,俱乐部整体(或者实际控制人)因赌球而控制比赛的现象,虽然是重大的毒瘤,但真正敢于做到这一点的俱乐部并不是多数。尤其是一些国企背景的俱乐部,没有胆量进行相关的操作。但球员参赌操控比赛,可以确认已经蔓延到每一个俱乐部中,而且这对中国足球水平的进步制造了最直接的障碍。要想净化中国足球的环境,球员必须作为打击的对象。

  可以作个这样的形象比喻,把中国足球比作一个人的血液系统,那么心脏便是中国足协,俱乐部宛如血管。球员便是血液。如果想治病救人重现健康的血液系统,仅仅疏通血管会有一定效果,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有一颗健康的心脏和新鲜的血液。

  而球员和赌博集团的勾结,很可能适用于多个法律条文进行处罚,或者数罪并罚,比如适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164条),以及涉赌罪(刑法303条)等。(记者陈永) (来源:足球-劲体育)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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