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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不想灰色消费,但是能吗?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6日10:20
  中广网消息,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日前撰文指出,我国居民消费计算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在四个方面存在缺陷。其中之一是,居民消费中灰色支出的数据难以搜集。在住户抽样调查中,由于居民不愿填报一些灰色支出,如就医、上学和求职方面支付的礼金、择校费、赞助费等,造成消费统计有所缺失。

  指出缺陷是对的,灰色消费数据难以搜集也是对的。但是,灰色消费并不是老百姓想要“消费”的。换句话说,我们谁也不想灰色消费,但是能吗?

  当一些普通人就医手术时,不送上“红包”,进手术室时心里都不踏实。他是那么地“爱”医生吗?当想方设法让孩子进入不错的幼儿园或学校时,一笔择校费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不能算消费,因为是“自愿助学”。至于为了找份工作或为了各种各样的生存目的,而给关键人物送券送卡,更绝对是“不愿填报”的了。

  这些“消费”不仅在“消费者”那里是灰色的,在财政税收上更是灰色的、乃至黑色的。请问:谁敢向收了“红包”的主刀大夫、收了“自愿助学款”的学校、收了礼金的关键人物索要“发票”和“收据”?

  国家统计局把这些东西算在灰色消费里,实际上是不准确的。这些东西根本不是消费。消费本来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即便是嫖娼这类违法勾当,也是“买卖双方”自愿发生。但是在上面列举的这些灰色消费里,不存在自愿发生,都是被迫发生。或者用一句时尚的话,纯粹叫“被自愿”。

  这些灰色消费当然不存在于那些强势人物手里。但在弱势群体这里,却是不得不和不敢不进行的“消费”。在这样的消费里,“消费者”没有发言权、知情权、谈判权,有的只是“交费权”。这样的消费之所以能上升到统计局所关注的“高度”,正因为已有点泛滥成灾的趋势了。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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