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年主城自来水终端价为3.5元/吨
来源:
重庆商报
2009年12月16日08:28
本报讯 (记者陈柯)明年1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居民用水终端价为每吨3.50元,非居民类用水终端价为每吨4.55元。我市水价改革方案已于昨日在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据改革方案,明年1月起主城区居民的自来水终端价上调为每立方米3.50元,其中自来水价为2.5元,居民污水处理费为1.0元,共上涨0.7元。
原工业、建筑业、商业等用水,将首次按照工商同价的改革原则统一合并为非居民类用水。其中自来水费,分别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35元、2.70元、3.10元统一调整为3.25元,主城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则由每立方米1.0元调整为1.30元,而区县(自治县)则由每立方米0.90元调整为1.30元(分两步到位,2010年为每立方米1.10元,2011年为每立方米1.30元)。这样明年主城区非居民类用水终端价格为每立方米4.55元。
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表
自来水价格
主城区
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60元,先调整0.40元,即由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2.5元。另外0.20元由政府补贴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行实施。
其他区县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污水处理费
主城区
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即每吨)0.7元调整为1.0元。
其他区县
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0.5元调整为1.0元(分两步到位,2010年为每立方米0.8元,2011年为每立方米1.0元)。
终端价
主城区
每立方米3.50元(自来水2.5元+居民污水处理费1元)
其他区县
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
注:主城区自来水调价范围为市属公共供水企业的自来水(含转供水)价格,不包括主城区范围内自备水厂自来水价格。
特别关注
明年出台政策抑制高耗水
低保家庭将获适当水补贴
昨日,市物价局就11月25日水价调整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所提出的关于监控供排水企业成本约束、特种行业实行差别水价的政策等意见进行了回复。
拟出台高耗水行业价格
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卫东表示,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对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的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价格政策以进行调控,目前,市级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细化方案,拟于2010年出台并实施。
阶梯水价是改革方向
刘卫东表示,本次听证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建议是水价改革的方向。目前,由于主城区尚有70多万居民用户仍实行总表计量收费,短期内实行“一户一表”较为困难。“市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加大对"一户一表"的改造力度,改造完成后,我市将积极推进实施阶梯式水价!”刘卫东称。水价成本将定期监审
市物价局将把自来水定价成本纳入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定期监审项目,适时监审并公布。
低保家庭将获补贴
此外,考虑到了水、电、气民生价格的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影响问题,市政府还将综合考虑低保家庭增支因素,适时给予适当补贴,确保其不因水价调整而影响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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