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鞋子跟鞋带 记者韩焕玉/摄 |
单根鞋带长172厘米 记者韩焕玉/摄 |
录像显示死者自缢过程 记者韩焕玉/摄 |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犯罪嫌疑人邢鲲在昆明市小南派出所自缢身亡事件,两天来备受媒体和网民关注。今日(16日)下午,昆明市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事件调查情况。经鉴定,邢鲲的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缢死工具为鞋带。
死亡原因为自缢死亡伤痕系在市民制服过程中形成
据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平昆介绍,2009年12月12日上午9时许,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接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通报:“小南门派出所在押犯罪嫌疑人邢鲲在候问室死亡。”接报后,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在第一时间组织专门人员赶赴小南门派出所,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
经查证核实,邢鲲是涉嫌2009年10月7日盗窃旺角商城某店铺的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邢鲲供述了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已追回部分赃物。
经法医鉴定,邢鲲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验,以及查看监控录像,影司查相关证人,确定邢鲲死亡的原因为自缢死亡。
对于邢鲲面部及背部伤痕,王平昆表示,通过对有关证人的调查,证实系在市民制服过程中形成。
“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在办理邢鲲涉嫌盗窃案过程中,依照规定办理了法律手续,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王平昆表示,对于相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的责任问题,将由昆明市检察院和昆明市公安局组成调查组,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党政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昆明市五华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梁泓表示。
据梁泓介绍,2009年12月12日受昆明市公安局委托,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邀请云南省检察院技术专家共同对邢鲲死亡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尸体进行了详细的尸表检验。2009年12月15日经死者家属申请,办案单位委托依法对尸体进行系统解剖,并提取相关检材进行毒化等实验室检查。
新闻通报会上,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对检验结果通报如下:
第一、经尸表检验,死者双侧面部、左侧肩胛部、左胸季肋部检见软组织擦挫伤,上述损伤轻微、局限。根据国家伤情鉴定标准达到轻微伤,为非致命性损伤。经系统解剖颅腔、胸腔、腹腔均未发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挫伤;胸肋骨无骨折、胸腹腔无出血,胸腹腔器官无损伤和破裂。机械性外力损伤致死可以排除。
第二、经毒物检验,未检出安眠、镇静药物;未检出毒鼠强、氟乙酰胺,有机磷类、有机氯类农药成分;上述毒药物中毒死亡可以排除。
第三、系统解剖,未检见各脏器具有严重致死性疾病的病理改变。
第四、尸表检验及尸体解剖反映死者窒息征象明显:
1、口唇、十指紫绀,舌外伸,双侧睑球结膜充血出血。
2、尸斑分布于双下肢至足底,呈柱状形态特征,近端色浅远端色深。心尖部及双肺检见点状出血颈部检见缢沟。缢沟经喉结上方,沿双侧下颌突至后枕部。方向为前下至后上,缢沟生活反映明显。
综上所述,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韩焕玉 今日(12月16日)下午3点,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经鉴定,邢鲲的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缢死工具为鞋带。
新闻通报会上,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及市检察院技术处关负责人分别就小南门派出所内发生的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死亡鉴定结论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死亡鉴定结论为自缢
死者伤痕为群众制服过程中所致
经查证核实,2009年10月7日,邢鲲在昆明旺角商城某店铺盗窃了一批价值5万余元的PSP掌上游戏机后放在网上兜售,后被失主的朋友上网时发现。12月11日,失主和朋友以购买游戏机为由将邢鲲约到昆明市体育馆见面,并将其制服,为防止邢鲲逃跑,失主解下邢鲲的皮带和鞋带,将其面部朝下捆绑并报警。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邢鲲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办理邢鲲涉嫌盗窃案过程中,依照规定办理了法律手续,办案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通过对有关证人的调查,邢鲲面部及背部伤痕证实系市民制服过程中所形成,就目前调查掌握的证据证实,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
经法医鉴定,邢鲲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察,以及查看监控录像,调查相关证人,确定邢鲲死亡原因为自缢死亡。
用纸币打开手铐
监控录像有盲区
11日11时30分,邢鲲被移交至小南门派出所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即发现其颜面部和身上有伤,邢鲲称是在被市民抓住时打伤,伤情无大碍。派出所按程序对邢鲲进行了入所体表检查,对其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并进行了详细登记。在讯问邢鲲过程中,其亲友祝先生也在现场,一起和派出所民警进行劝导,并见证了邢鲲供述实施盗窃的经过,直至邢鲲被送入候问室后才离开派出所。在讯问过程中,民警不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
记者通过现场发布的监控录像看到,邢鲲在自缢前,用随身装的纸币打开了手铐,并用夹带进候问室的2根鞋带打结后,系在铁门上方离地面2.3米处的观察通风口的横向钢筋上。
录像拍摄到了邢鲲在第一次自缢未遂时跌倒在地上的情景,但受技术限制,监控摄像头在侯问室北侧墙体和通风门窗处形成了约14厘米高、面积为0.16平方米的监控盲区。因此邢鲲的第二次自缢过程,即死亡的最后过程并没有被摄像头捕捉到。
单根鞋带长172厘米
鞋带是否能承受死者的体重?
在发布会现场,警方通过大屏幕展示了死者穿过的旅游鞋以及自缢所用的打结鞋带。因为鞋子为旅游鞋,鞋带长度要比一般鞋带长,单根长度约172厘米。
在新闻发布会提问环节,有记者问道:“嫌疑人的体重是多少,2根打结鞋带的承重是多少,打结鞋带能否承受嫌疑人的体重?”对此问题,昆明市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梁泓答道:“这个问题需要研究后才能给出答复。”
派出所之前未发现鞋带与纸币
失责民警将被追责
市公安局发言人称,派出所虽然按程序规定对邢鲲进行了安全检查,在将其送入候问室之前,经过检查但没有发现被夹带的鞋带,邢鲲随身装的纸币也没有被彻底检查出。工作中存在不细致、不认真的情况,存在工作制度不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对相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的责任问题,将由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组成调查组,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党政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