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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无房产找到房主 建筑许可证涉嫌伪造(图)

来源:大河网
2009年12月17日09:15

  


南顺城街1号周边鸟瞰图商报记者 杨东华/摄
南顺城街1号周边鸟瞰图商报记者 杨东华/摄

    391㎡无房产找到房主 建筑许可证涉嫌伪造

  “根本就没有南顺城街1-1号”,昨日,郑州市管城区政府城市建设拆迁办公室副主任王文平称,南顺城街1-1号房主的房产证的确是真的,但其建筑许可证是假的。“南顺城街1-1号房主涉嫌诈骗,我们已于今年8月20日向管城分局提交报案材料。”

  商报记者 王文凯 实习生 秦震

  早前:391㎡虚无房产房管局现身 郑州通缉南顺城街1-1号

  拆迁办

  1-1号的建筑许可证是伪造的

  昨日,商报A09版以《郑州南顺城街现在通缉“1-1号”》为题,报道了南顺城街附近的居民都不知道1-1号这个地址,而郑州市房产档案馆的房屋所有权证存根显示,南顺城街1-1号建筑面积为391.02平方米,拆迁后政府要赔偿该房主111万元一事。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商城遗址公园拆迁安置建设指挥部,管城区政府城市建设拆迁办副主任王文平说,根本就没南顺城街1-1号,2008年7月开始拆迁时,他们就发现南顺城街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与住房实际情况不符,调查发现,1-1号房主的建筑许可证等材料均属伪造。

  “按照规定,办理拆迁补偿金时产权人必须到场,且提供的证件材料等必须是原件。房主马××不可能从我们这里把钱拿走。”王文平说,他们已经向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后来听说经侦大队已将此案移交给刑侦大队处理,他们也在等结果。

  对此,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称,公安局没有鉴别房产证真伪的权力,这个事超出了刑侦的职能范围,他们并未立案调查。

  1-1号房主妻子 和1号房主共同建房 但建好房后对方反悔了

  昨日下午,记者在王文平办公室看到一份“关于南顺城街1号和1-1号建筑许可证存在造假嫌疑的报案材料”,称1-1号房主马××涉嫌伪造国家公文,骗取合法房产证件,希望公安部门查实。

  下午4时许,南顺城街1-1号房主马先生的妻子巴女士来到商报,出具了一份南顺城街1号窦国胜于2009年6月24日手写的情况说明,上面写着“马宇新房屋确实(在)我院内,是我与马宇新共同所建,我加层55.82平方米,马宇新建208.59平方米,现我和马宇新重新达成和解,由我和马宇新共同做善后处理。”

  巴女士称,当初马先生与窦国胜协商在南顺城街1号院内共同建房,后来窦国胜反悔,多次到房管局纪委等部门状告马先生房屋侵占,后经协调双方达成和解。“他现在翻脸又说不认识我们,太坏良心了。”

  对此,窦国胜称不认识马××,至于说明书是咋回事,他不愿多说,让记者改天再联系他。

  房管局

  1-1号在1号窦国胜家

  郑州市建委一周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领导看到商报报道后很重视,将进行调查。

  郑州市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赵遂根说:“马××提供有建筑许可证原件,6月24日,窦国胜和马××还到房管局写了情况说明。经调查,窦国胜和马××属于联合建房,南顺城街1-1号也就是1号窦国胜家。”

  赵遂根说,他们无法认定马××的建筑许可证是假的,得到管城区拆迁办反馈后,他们联系管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但至今该局未出任何证明。

  记者在赵遂根提供的两份证明中看到,马××在今年6月24日出具的证明中说:“我和窦国胜2000年联合在窦国胜院内建房,窦国胜加一层面积55.82平方米,我建了两层面积为208.59平方米。”而窦国胜写的证明则和马××妻子提供的完全一样。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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