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仅有初中学历的香港无业男子沈国强,假冒香港特区政府“秘密组织”成员,以各种理由骗年轻女子接受其身体检查,8名高学历香港女子共被骗50万元,其中4人更被沈以“提取性分泌物”所诱骗,与其发生性行为。
所涉及的8名女子事后全无报案,案件揭发是因沈去年底,带其中一名女子到深圳火车站大酒店做“身体检查”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扣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日前以诈骗、强奸两罪,判沈国强有期徒刑19年,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去年12月29日10时许,深圳车站派出所民警在深圳火车站外围巡逻时,发现一男一女形迹可疑,随即展开跟踪。民警跟踪二人到火车站大酒店一房间门口时,上前盘问,年轻女子支吾以对,称男子为她做身体检查,每次收港币2000元;男子则承认收了钱,但并非医生。民警觉得可疑,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审查。
警方盘问得知,该名55岁男子为沈国强,无业,只有初中学历,与同行女子均为香港人。警方调查分析,沈国强涉嫌犯罪,以检查身体为名,对多名港女骗财骗色,警方随即将他扣查。
警方表示,沈国强的诈骗手法很简单,以电话联系年轻女子,假冒医生,称自己隶属于“政府某秘密组织”,然后极尽吹嘘之能事,惯常的说法是讹称受害人的父亲患有癌症,并指她曾遭父亲迷奸,因此要求受害人加入其所属“组织”接受监管,由“监管医生”(即他本人)对她做身体检查,提取性分泌物,以确定是否仍继续被其父性侵犯,否则即报警。
法庭上,最先受骗的莫氏姐妹以证人身份作供时称,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沈国强用上述手段,从她们两姐妹手中骗到“检查费”9600港元(每人每月检查费400港元,共给付12次)。在2002年7月和2003年1月的“检查”中,沈更以检查的名义与姐姐发生了性行为。姐姐阿英称,她心里很不好受,压力很大。自称是为了保护自己,为了不再受父亲侵害而被迫接受这种“检查”,否则绝对不会被沈得手。
警方称,沈国强以类似手法,由2002年7月至2008年12月间的6年多里,频繁地对8名港女进行每月例行的“身体检查”,每次除收取400港元至2500港元不等的“检查费”外,并以检查身体的名义与4名港女多次发生性行为,还编造手机丢失、做生意失败等借口,要港女给他买手机、支付律师费、冷藏费,得手财物共计33万余港元、人民币1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沈国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