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障性住房“缺斤短两”42亿余元政府投资被大量克扣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7日15:44
计划要建6000平方米的廉租房,实际只建了2500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上限是50平方米,却违规超限建设……今天,记者从河南省审计厅发布的公告上看到,河南省审计机关对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存在着“缺斤短两”等现象。
投入:两年42亿给困难户建房
据介绍,为解决河南省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财政部下达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3819亿元,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8.09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4.1242亿元。这些资金共计42亿余元,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0.98万套,建筑面积545.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建筑面积581.4万平方米。
审计:总建筑面积存在“缩水”
今年3月至5月,河南省审计厅组织9个省辖市和3个扩权县(市)的审计机关,对当地实施的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显示,这些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问题之一:配套资金落实率仅占三成。截至2009年3月底,审计调查所涉及的市、县实际安排配套资金4.9亿元,占应配套资金15.82亿元的31%;应开工建设项目为129个,未开工建设项目为61个,占应开工项目的47.3%。由于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建设用地未能切实保证,影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
问题之二:部分住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审计中发现,部分收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了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上限。河南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个房子的面积大了以后,必然会减少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供应数量,缩小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
问题之三:总建筑面积存在“缺斤短两”。审计报告显示,一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购建不规范。例如:西华县廉租住房项目计划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只占计划建筑面积的42%;栾川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南苑新村二期计划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施工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剩余的2200平方米以回购现房方式抵顶。这种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扩内需、保增长专项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问题之四:个别地方少安排廉租房保障金。“一些地方未按有关政策提取使用建设资金,也影响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河南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在审计调查中发现,漯河、永城两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少安排586万元,濮阳、开封两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少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033万元。
问题之五:“非低收入家庭”进入保障范围。河南省审计厅在审计中还发现,在廉租住房的基础管理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廉租对象档案缺少调查表、户籍证明、租赁协议等关键审核资料,不能反映住房现状,致使管理部门难以全面掌握廉租对象的住房真实状况,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群体进入保障范围的可能,导致真正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不能得到保证。
处理:通报批评落实不力项目
据介绍,河南省审计厅出具的审计结果上报省政府后,省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省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对配套资金未全部落实、开工不足的部分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给予通报。部分省辖市政府已针对审计出的问题出台了整改措施。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2008年中央新增1000亿元投资安排下达河南省的114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市、县已落实建设资金5.81亿元,占应配套建设资金7.83亿元的74%;2009年中央新增1300亿元投资安排下达河南省的168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中,已开工156个,开工率92.8%,市、县已落实建设资金13.93亿元,占应配套建设资金24.4亿元的57.1%。
河南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配套资金落实金额、项目开工率等重要指标均比审计调查结束时大幅提高。” (记者 邓红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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