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公安局回应“宣传板”事件
本报合肥12月17日电 (朱磊、于林才)日前,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因在办公楼前的《廉政工作制度》宣传板上注明:“不得自制、观看、传播淫秽录相(像)”的规定,而被“晒”到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和媒体关注与批评。
记者采访了蒙城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得知“问题宣传板”被曝光后,蒙城县交警大队立即撤下了该宣传板,并同有关网站、媒体和网友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据了解,此次“宣传板”事件主要是因为宣传栏在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后,相关部门和人员没有进行仔细把关所致。
蒙城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对网友与媒体的关注表示感谢。自12月8日起,蒙城县公安局在全局开展为期半个月(交警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同时,要求各单位彻底清理宣传栏(板),凡有文字、图片错误的,内容过时的,破损褪色的,一律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