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帮规是套用警队“禁令” 13项指控认8罪
来源:
东方早报
2009年12月18日02:14
东方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重庆
昨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公开审理了岳村涉黑案,此案共有40名被告人。
13项指控,认了8罪
岳村,语调不高,语句甚至不连贯,他在30分钟的自辩中表示,检方指控的13项罪名中的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的指控“有出入”,行贿罪等8项指控,他当庭表示认罪,只是对其中“非法经营罪”认定的数额持有异议。
岳村当庭多次宣称,他在重庆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因为我原来是派出所所长”、“还在(公安)分局、市局工作过,有影响力”。
庭审中,岳村并没有当庭直接否认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的指控,只是说“有出入”。但当公诉人问他:“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立吗?”岳村当即回答:“成立。”不过,1秒钟后,岳村又急忙改口说:“这个需要法庭认定。”
对于故意杀人罪(共造成2人死亡)的指控,岳村称事发前他并不知情,只是事发后才听说的。不过,他承认在得知此事后,安排杀人者躲藏。
检方指控,岳村曾于2005年绑架重庆全鹰储运公司经理吴学权,强收200万元“保护费”,并非法占有其林肯牌轿车、雷克萨斯牌越野车。就此,岳村说“严重违背事实”,他辩称当初是吴学权主动要求出资雇佣岳村保护他的。
承认立下多项“帮规”
岳村当庭认可了起诉书中“不求之、不问之”、“三刀六洞”、“五条禁令”等“帮规”的存在,但表示起诉书对这些规定的解释与实际“有出入”。岳村说,“不求之、不问之”是指各公司职员间不能相互打听对方的情况,目的是保护客户隐私;“五条禁令”是套用警局管理中用的“五条禁令”,只是他做了一些改动:不准赌博、吸毒,出卖公司、欺负弱势群体等。起诉书的内容为:要忠诚、要听招呼、要懂事、不惹事、不怕事。“三刀六洞”,岳村说,是对公司吸毒成员的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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