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晋华在部分省份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上提出 五个贯穿始终确保学习活动实效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18日10:18
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
本报广州12月17日电 记者邓新建 游春亮通讯员李晓由司法部组织的部分省份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今天在这里召开,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江西等省、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会议。
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副组长尹晋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尹晋华要求,要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做到五个“贯穿始终”,确保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尹晋华说,五个“贯穿始终”就是要坚持把深化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突出抓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在有限时间解决有限问题、实现有限目标,同时要立足长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进一步做好废改立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把加强分类指导贯穿始终,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把加强作风建设贯穿始终,大力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服务和联系群众制度,维护群众权益,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关心和支持的民心工程;把加强基层组织贯穿始终,要坚持一手抓组建、扩大覆盖面,一手抓提高、增强生机活力,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推动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
据介绍,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律师事务所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由司法部进行指导。时间从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结束。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对象是未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2917个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1.04万名律师党员,重点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负责人,同时也邀请不是中共党员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
尹晋华指出,今年9月份以来,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司法部党组坚持把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动员,加强指导,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前,尹晋华还在广州、深圳等地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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