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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慈善事业是玻璃口袋促慈善信息公开透明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8日13:59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罗旭)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意见》指出,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要具有慈善事业是“玻璃口袋”的意识,带头做好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公示与反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社会和捐赠人。

  《意见》要求,要贯彻实事求是原则,保证社会捐助信息公示真实可靠。对组织开展社会募捐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它公益性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募捐的情况、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拨付使用情况、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通过年报、公报、信息发布会及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公布社会捐助信息。除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查询有关社会捐助信息,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及时答复。

  《意见》指出,在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中,应坚持分类公示原则,区分集中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和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公示办法。同时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对捐赠人和受助人不愿意公开相关信息的意愿要予以满足。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在社会捐助信息公示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慈善活动的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发挥会计和审计事务机构的作用,重点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机构及社会公众、评估机构等方面的作用。健全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监管和行业监督。

  伴随慈善事业的发展,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如何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要具有慈善事业是“玻璃口袋”的意识,带头做好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公示与反馈,并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有关社会捐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组织主动公示相关信息,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社会和捐赠人。各地要及时总结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并将有关情况报民政部。同时,将认真总结各地社会捐助信息公示经验,逐步完善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民政部要求: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应尊重当事人意愿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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