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男子自制爆炸物敲诈超市被判刑3年3个月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20日15:54
新华网南京12月20日电(记者王骏勇)无锡一男子因欠赌债无力偿还而自制爆炸物敲诈勒索超市,日前被无锡滨湖区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广宏家庭经济拮据,因赌博输了4万元欠下高利贷,遂起了敲诈大型超市的念头。2009年7月15日,胡给无锡一超市寄了一封信件,要求超市存1万元到其银行卡上,否则就会投毒、纵火、爆炸。因该超市未予理会,胡遂于7月底购买了8只大爆竹,制成简易爆炸装置,放入另一单位男厕所,后因其他原因致敲诈计划未能实施。
8月3日晚,胡又将约40克爆竹火药用纸包好后,放置在超市内的碟片货架下,欲再次敲诈钱财,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非法制造爆炸装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破坏等损害相要挟,勒索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敲诈勒索罪。其在实施敲诈勒索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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