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被称“中国最疯狂敛财校长” 河南曹校长很委屈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22日09:45
曹鑫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弥陀寺乡中心校校长,全乡13所学校、300余名教师都归他管。“我干校长干了12年,都没有出啥名,可这次我"出名"了……”昨日,曹鑫说,今年9月份,他无意间在百度贴吧及其他网站发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冠以“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曹鑫”的标题。近1500字的文章,把他的“事迹”分为“敛财手段”和“恶劣行为”两大部分,光敛财就列举了9项。文中称:曹鑫把全乡数十名优秀青年教师派到他办的私人学校(俗名:弥陀寺优秀生学校)任教;以办中心幼儿园的名义,逼迫各小学校长及老师“入股”,少则每人千元,多则上万并许以高息(实际利息一分未付,还本也遥遥无期,老师们的“入股”成了捐款)。恶劣行为部分称:曹鑫数次殴打老师,在公开场合辱骂教师是其常见行为;为了摆脱竞赛全县倒数的局面,公开在会上要求各校及中小学老师千方百计教学生作弊,如发短信、传纸条、行贿监考老师等。
曹鑫说,他发现了对他人身攻击的帖子后,多方找到发帖子的张某要其解释为什么这样做,并要求他立即删除,但是张某给他的回复是“无法解释”,并不理会曹鑫的删帖请求。于是,曹鑫通过自己的好友帮忙找人删帖,但仍无法阻挡20多家网站相继转载。
【一种无奈】
“出名”的他,妻子要离婚,父母要他辞职
“说我把优秀教师派到我私办的学校任教纯属诬陷,逼迫教师入股更是没有的事。”曹鑫接受采访时,难掩无奈和疲惫。他说,他任校长这么多年来,为学校的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学校的教学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新蔡县教育局以及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对他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提及帖子中“派优秀教师到他的私办学校任教”和入股等内容,他说,实际上,他是为了解决乡中心幼儿园破烂不堪的问题,为提高小学生源质量,向部分教师和社会贷款,并且均是自愿的,借款早已还清,并且还支付了利息。还有向各个小学摊派自己印制的试卷及教辅,纯属无稽之谈。他说,在他接任中心校长后,他一直严查严管,禁止各学校乱购教辅。“我也从未殴打辱骂过任何一名教师。”曹鑫说,帖子中的内容已严重侵犯了他的人身权。
曹鑫说,因为网上“出名”后,他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妻子受不了外人的指责,要和他离婚,其间两次离家出走;年迈的父母还有兄妹不堪其扰,要他辞职了事。他说,张某和廉政维权网、西部农村网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尤其是两家网站不经核实传播,已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为他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公证费和经济损失等相关费用5万元。“这两家网站告完后,我还会告其他网站,我会将维权进行到底。”曹鑫说。
昨天,网络上热炒一时的“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主角曹鑫坐不住了,临时在管城区居住的他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文章发表人”张某和廉政维权网、西部农村网同时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并给他相关赔偿5万元。目前,管城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晚报记者鲁燕
【各方回应】
发帖者和网站,谁该为这个帖子负责?
发帖者:那是领导之间的钩心斗角
“我就是个普通的老师,教语文的老师,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听到记者的来意后,电话那头的张某这样辩解着,但交谈中,他又说道,“那是领导之间的钩心斗角”,和他没关系。
西部农村网:我们不可能对读者来信一一核实
昨日下午,记者与另一家网站被告西部农村网站负责人王辉取得联系。他说,前几天接到曹鑫的电话,要求删除网站上读者来信“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的内容,说这篇文章所写的内容都是捏造的,“你是当事人,说是捏造的,我就会相信?!”王辉说,很显然,不可能的事。曹鑫说,当地教育局已介入调查此事,他完全可以将调查的结果反馈给他们,只要有确凿的证据,“我们删帖子没问题”。
王辉说,他们网站上的“读者来信”栏目和一些网站的网民评论是一样的,他们不可能对所有帖子的内容挨个去核实,而且也不现实。他们开辟这个“读者来信”栏目,宗旨是只要发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机密就可以。
对于网站成为被告,王辉说,西部农村网站不应该成为被告,曹鑫应该追究主帖的人,就是第一个发这个帖子的网站,他们网站的内容实际上来源于另一家网站。
律师:网站不经审核,严重失职
曹鑫的代理律师李恒欣说,目前他们做的是民事诉讼,严重的话,发帖子的人和网站可构成诽谤罪。因为无风不起浪,一些不明的观众和读者,如果看到这些,会对曹鑫校长的评价大大降低,网站应该至少对发帖人的发帖内容进行核实审查。
专家:网络上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网络上还是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嘉军认为,网络上发布信息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应在法律的框架内,不能侵害他人的权益,如果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犯,影响不是很大的,发布者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构成侮辱诽谤,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目前,网络监管是有漏洞的,哪些是网络可以发的,需要什么样的机制来核实帖子内容的真实性,即如何认定发的帖子是真是假,这块尚且是个空白。网络的确不能对所有的东西都去核实,成本太高,但问题出来后,可通过事后的问题来解决,网站应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对网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网上攻击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今年2月底开始,就不断有人在旅游从业者工作专用的QQ群中发帖,说我卑鄙无耻,是旅游败类。我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在旅游专业人士聚集的工作环境中饱受谩骂和人身攻击,令新疆观光旅行社负责人杨志明痛苦不堪。
今年6月,新疆这起首例利用互联网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案子有了结果,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拿到公安机关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杨志明对记者说:“互联网是用来交流沟通的良好平台,但不是用来侮辱、诋毁,进行人身攻击的工具。这份决定书让我看到在我国网络言论也是有法可依的。”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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