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 > 09人大十二次会议消息

损毁或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将受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22日19:20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黄小希、陈菲)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三审的海岛保护法草案明确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海岛保护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指出,草案二次审议稿曾规定,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的,由海洋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处罚。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移动、损毁领海标志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处罚。法律的规定应当衔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责任编辑:王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