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完善领导干部推荐提名市委印发相关考核意见指出—— 换届拉票不能提名领导干部
本报讯(记者李洁)本市将完善领导干部推荐提名。
今后,在领导班子换届(任期)中,现班子成员会议投票推荐得票数、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经组织考察认定不宜提名的,以及不称职得票率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列为继续提名人选。经查实发现有拉票行为的,不能列为提名人选。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委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考核评价机制将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评价首位,以经常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和任职考察为重点,充分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分类分层考核的特点。
《意见》中明确表示,本市将完善干部推荐提名。按照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要求,研究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办法;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干部选拔来源;完善有关部门、团体推荐干部办法,鼓励干部自荐,坚持和完善从一线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
根据《意见》,在领导班子换届(任期)中,现班子成员会议投票推荐得票数、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经组织考察认定不宜提名的,以及不称职得票率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列为继续提名人选。
据了解,新提名人选推荐得票数应位居前列、干部群众口碑好、平时和年度考核评价高,符合人岗相宜和改善领导班子结构要求。而经查实发现有拉票行为的,将不能列为提名人选。
此外,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将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人员范围,部分老同志要成为推荐人员。《意见》中指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把民主推荐作为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不断增强民主推荐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
记者了解到,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外,要有部分担任过本级正职领导职务的老同志,根据实际也可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样确定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人数应占一定比例。
《意见》指出,将改进考核方式方法,以经常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和任职考察为重点,科学实施,全面了解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平时考核;并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准确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情况,加强各类信息积累和综合分析,不断丰富平时考核的基础性资料。
《意见》指出,还将改进任职考察。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新任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提名,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和考察公示,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等额考察的,应当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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