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讯 7日,丰城市法院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该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6个月。
8月3日上午,任某在曲江农贸市场自己的卖鸭摊位处,因家庭内部矛盾与64岁的岳父吴某发生争吵和厮打。突然,任某妻子发现父亲手腕被划伤在滴血,便陪同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后走路到曲江血防站包扎伤口。当医生正要为其包扎时,吴某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系情绪激动和轻微外伤诱发冠心病死亡。案发后,任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任某自愿赔偿死者吴某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14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与被害人当众打骂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被害人诱发冠心病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并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