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行“多点行医” 患者担心医生走穴更方便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2月26日04:13
广东试行“多点行医” 符合规定者最多可受聘于三个医院
多点执业条件:具有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无投诉记录。
市民怀疑:会不会造成专家忙于民营医院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医院意见:这些专家本院的病人都看不过来,哪有空出去?
本报讯 (记者任珊珊)从明年1月1日起,广东将试行医生“多点行医”,符合规定的医生最多可在省内受聘于三个医疗机构。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经卫生部同意,广东作为全国试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卫生厅已于17日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在卫生厅网站公布,办法试行期为三年。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根据《办法》,多点执业仅限在广东省境内。符合资格的执业医师需具有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的执业医师不纳入试点范围。
目前,医生在院外行医,主要是由其他医疗机构或病人向其所在医院申请出诊,病人按医院规定交纳会诊费,应邀出诊的医生按相应级别收取劳务报酬。某省级三甲医院科室主任坦承,像这种外出会诊多时“一个月四五次”,一般利用周末出诊。
据了解,也有一些医生私下应病人或者同行要求,利用休假时间外出诊治,但有违规之嫌,医生承担的风险较大。
如果一名医生在省内三地行医,一旦闹出医疗事故,各地将如何监管?
对此,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解释,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被处以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该医师在其他所有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均应被暂停。
市民担心诊疗质量下降
记者昨天在广州几家医院随机访问几名市民,他们既对政府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初衷表示赞同,但也担心医生“走穴”导致诊疗质量下降,甚至会出现公立医院医生热衷在民营医院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问题。
有些医生则表示,《办法》对执业资格的规定太“死板”。“大医院符合规定的专家根本走不出去,因为本院病人多,而有些相对年轻的医生"吃"不饱,却不能到基层锻炼。”
对多点执业的新规,有医院直言不现实。越秀区某三甲医院负责人就表示,该医院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预约号紧俏,“本职工作都分身乏术,哪有时间去外地定期开诊?”
天河区某三甲医院医务部负责人表示,医院不可能允许一名专家每周“一三五在本院,二四六去其他医院”。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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