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摩擦 高中生刺死校友
一心想要报复,让他失去了两次可以回头的机会
低着头、不停地搓手、声音颤抖……面对检察官的提审,舒兰市16岁的杀人嫌犯于某表现得很慌乱。
12月9日,在舒兰市某中学念高一的于某将同年级的王某刺死。案发不到20小时,在长春被抓。
篮球场上发生口角
于某喜欢玩篮球,每天吃过午饭,都会到操场打一会儿。跟于某同龄的王某也是高一学生,也喜欢打篮球。12月8日中午,两人在操场上相遇了。
在跑动过程中,两人碰到了一起,这本是球场上的经常事,但两人谁也不肯让步,随即发生口角。
对于这次吵架,王某没有放在心上,于某记了仇,“当时很生气,寻思要报复。”
再次相遇两人动了手
第二天中午,两人在操场再次相遇,身体又有碰触,玩了不到20分钟,就变成了打架。
同学们纷纷跑过来拉架。“都拉着我,我被打了好几下。”于某说,挨打后,他一人回到班级。临走前,隐约听到王某说了一句“你等着”。这让于某更为恼火,他打算当晚就实施报复。
三刀致人死亡
于某从家中取出一把水果刀。他没上晚自习,在学校附近的台球厅玩。20时30分许,晚自习下课,于某进入学校。
刚走到教学楼门口,于某一眼看到了王某。“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快到锅炉房时,我从后面追上去,左手拽着他,右手刺他。”
王某被刺后,快速朝医务室跑,于某在后面紧追。追到医务室门口,王某摔倒,于某扑上去,跪在王某身上,“他脸朝上,我又捅了他一刀,捅在胸部。”随后于某花150元钱打了一辆出租车,逃往吉林市。
21时许,王某被送往医院。经查王某共中三刀,经抢救无效死亡。
朋友请吃饭还给换衣服
到达吉林市后,于某想到了朋友寇某。得知他在长春当厨师。第二天,于某坐车来到长春,将杀死同学的事情说了一遍,并告诉寇某要去赤峰投靠朋友。寇某掏出200元钱,安排于某吃饭、理发,还拿衣服给于某换上。
10日15时许,警方在长春将于某抓获。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寇某因涉嫌窝藏罪,均被批准逮捕。
有两次机会回头
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审过犯罪嫌疑人于某后说,其实他有两次可以回头的机会,但都失去了。
一次是在案发当天下午放学时,于某曾发短信给同学谢某,让他帮忙弄刀。谢某劝说:“你要是把他整死怎么办?”他回答:“跑呗。”
另外一次是他在台球厅时,同学胡某跑来想制止他,“我没听他的,跑了。”于某说。
本报记者 曹文嘉 通讯员 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