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词:见光死
周久耕成就网络监督传奇
周久耕事发纯属偶然。他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天价烟”局长,拿人手短,必然要为利益输送者摇旗呐喊;他奢侈成性,自然会在日常生活中显阔露富。最终,一句话,一盒烟,一块表,令其贪腐面目败露。
周久耕落马在官场引起不少震动。平时张扬的贪官开始谨小慎微,连抽的香烟都改成了“裸烟”;官场出现顺口溜:“报纸电视都不怕,就怕网络"人肉化"。”有些地方出现官场“网络焦虑症”,众贪官连夜加高“防火墙”。法律学者认为,周久耕事件是一个可写入教科书的“网络反腐”典型案例。
周久耕事件显出网络监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2009年发生的一系列热门案件,几乎都有网络舆情推动的影子,如“躲猫猫”、“跨省追捕”、“欺实马”……缘于网络举报,一批“蛀虫”显露原形,终被查处,“见光死”现象随之出现。如温州、新余、肇庆的几起公费出国游被网上曝光后,涉事官员受到惩处。最近,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豪车”被网络曝光,有人说她或许会成又一个周久耕。但问题的关键是,职能部门在用好网络监督这个利器方面还有改进余地。如果说周久耕抽天价烟、戴名牌表早非一日,其身边人员和有关部门对这种现象都熟视无睹,至少说明,要么贪官本人不那么好监督,要么其周围有适合贪腐孳生的土壤。这就需要深挖一下贪腐之根。
如果职能部门能用好网络这一“最廉价的监督”,深挖网络这座反腐富矿,建起网络反腐快速反应机制,让传统反腐机制、制度与网络反腐有机对接,优势互补,那么,“潜伏”在各级岗位上的周久耕们将难以遁形。
焦点事件:周久耕落网
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放言要查处低价售房的开发商,引发网友对其“人肉搜索”。他所抽南京“九五至尊”天价香烟、戴名牌表照片被曝光。纪监部门调查发现其涉嫌受贿。今年10月10日,周被判刑11年。
2关键词:被
“被时代”凸显官民权利不对称
从“被自杀”到“被就业”、“被增长”、“被代表”、“被捐款”、“被自愿”……看似荒谬的说法描述了种种荒谬现象,“被时代”因此而来。
有人说,一个“被”字,道破了弱者在强权面前的委屈与无奈;不过也有人说,“被”字在前,显示的是弱者们虚弱而顽强的抗争;还有人认为,“被××”描述的是一种“受人摆布”的不自由状态,一种弱势的权利遭受强势的权力嘲弄抑或践踏的被动状态。
的确,“被××”的,往往是弱势的一方,几乎无一例外都是自身的权利遭到了强势一方的侵犯,或者,至少是感觉被侵犯了。要命的是,面对这种被动自己又无能为力,只能以一种荒诞的词汇来表达无奈和抗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源于公民的正当权利得不到保障,而权力又缺乏监督约束信马由缰,官民权利严重失衡,民众这才动辄就会“被××”。公权力往往在一些广受关注的事件中“缺席、失语、妄语、诳语”,等到媒体曝光了或者“网友曝”了,才慌张地出来澄清、辟谣、叫停……殊不知,为时已晚,捉襟见肘疲于应付也就在所难免。
“被”字词汇风生水起,既可看作是民众权利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也可看作是公众对个体权利的无奈诉求。如何拯救这种荒诞?改变权利和权力之间的生态失衡才是根本。如果权力继续不受监督、横行无忌,公权力继续异化成剥夺弱者的工具,如果民众的权利地位依然无从谈起,被动地位无法扭转,那么,更多的“被”字词汇仍会层出不穷,从而成为眼下这个时代的一个不谐之音。世间多无奈,都付“被”字中,要想变主动,权利莫放松。
焦点事件:“被自杀”
今年3月,曾多次举报原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张治安的李国福在监狱医院内死亡。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显示李属于自缢身亡,但因死亡鉴定书漏洞百出、疑点颇多,李国福之死被称为“被自杀”。
3关键词:通吃
权力通吃比教育不公更堪忧
王佳俊为何能成功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原因即在于她有一个在湖南隆回县公安局当政委的好爸爸,手中有权,就可以打通一切关系,从户籍部门,到教育部门,再到录取学校贵州师大。
同样,浙江“三模三电”的高考加分以及重庆的高考状元造假事件,背后都闪现着权力的魅影。有权者可以操纵高考加分,可以篡改民族身份,甚至可以渗透到高考录取的各个环节。评论在关注这些事件时,也不约而同地指向了“权力通吃”这个关键所在:“权力通吃与大学沦落”,“不能让权力有通吃之能”,“莫让高考加分沦为权贵盛宴”,“谨防权力通吃阻碍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本是公民应享受的最基本公平,然而,现时的教育不公已让人忧心忡忡。可是,与教育不公比起来,权力的通吃显然更具有杀伤力,更值得社会反思。权贵一族染指高考,将“权力通吃一切”的丑陋发挥到极致。他们钻教育规则的空子,以权谋私,偷梁换柱,为自己的子女换来有失公平的高考加分。因而,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同时,如何重新审视高考加分的教育规则,也是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
当权力贪婪到连下一代的教育好处都要拿的地步,贫富代际转移效应也就随之加剧。任何社会都难免出现贫富差距,但是一个公平的社会起码能给底层民众提供向上流动的渠道,穷人的孩子至少可以通过接受教育的途径来改变命运。可是现在权力对教育的染指,挤占了穷学生向上流动的通道,使得富裕被垄断,贫穷被“世袭”,社会阶层之间出现断裂。就此而言,“知识改变命运”不应是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自杀前的哀叹,而应是穷人子女改变命运的机会。
焦点事件:冒名顶替
2009年3月,天津师大的应届毕业生罗彩霞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由此揭开了5年前罗彩霞被同班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黑幕。
4关键词:买命
尊重行人路权就是尊重生命
一起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因为胡斌身上的“富二代”标签、百万赔偿和失真的公共信息引起的联想,此事恐难引起这么大风波。可当成都人孙伟铭酒后驾驶致四人死亡一案判决后,贫富似已不是重点。孙家并非富裕人家,可与胡斌案相同的是,孙父砸锅卖铁凑够了100万元补偿受害者家属。两案的共同点“花钱买命”成为评论的聚焦点。
有评论认为,“花钱买命”就是纵容犯罪,有评论则认为,把罪犯多关几年,乃至枪毙,受害人及其亲属却没有基本保障,这难道就是“正义”吗?“花钱买命”对当事各方都有利,是不太糟糕的正义。
无论是作为“富二代”的胡斌,还是酒后无照驾驶的孙伟铭,他们如果真的从内心里尊重生命的价值,又怎么会发生街头喋血事件呢?“欺实马”事件中,胡斌和几个朋友在事发现场漫不经心、勾肩搭背的照片,正是漠视生命的体现。
生命权是公民权利的起点。城市中不断拓宽的机动车道蚕食着原属于人的生存空间。如果不从立法上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加大对交通肇事者的处罚力度,人车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
用钱来解决受害人或其家属的生活困难虽然初衷是好的,但很有可能被当成为罪犯开脱罪责的托词,且会造成不好的社会示范效应,因此,绝不能用钱来玷污法律的尊严。
所幸,全国公安机关从8月15日开展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近日又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尊重生命,每一个公民提高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固然重要,但法律的引导作用不可忽视。“花钱买命”保障了生者的权益,却是对所有生命的不尊重。
焦点事件: “欺实马”
2009年5月7日晚,杭州青年胡斌驾跑车在斑马线上撞死一人,警方初步调查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案发后,胡斌亲属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113.01万元,胡被判三年。
5关键词:雷语
雷官们忘了自己“替谁说话”
党和老百姓的利益高度一致,为何到了个别官员口中,竟然生生被割裂!逯军副局长一“雷”成名后,激起民愤,媒体纷纷拍案质疑。
其实,稍作剖析,“替谁说话”也好,其他雷官雷语也罢,不过是某些官员心底的一句大实话罢了。“替谁说话”,显示了某些官员内心深处那道与老百姓遥遥相对的巨大鸿沟;“你是哪个单位的”,白描了一些官员惯于恫吓钳制媒体监督的面目;“躲猫猫”暴露出一些部门面对信任危机时习惯性的遮掩本能;“新华网曝光我就关它”,将权力的刁蛮挥洒得淋漓尽致;“要跳楼就去五楼”,则勾勒出一个漠视群众利益、对民瘼民怨无动于衷的衙差形象……
窥一斑而知全豹,举凡种种,无非是有关官员忘记了自己是在“替谁说话”。现代政府的角色,以“公众服务者”自我定位,亦即“公仆”。按照常理,“仆人”面对“主人”的问询和质疑,本应树立“仆本位”而非“官本位”的自我定位和诚实态度,替公众说话,解释公众困惑、冰释群众疑虑。可惜一些人的“官念”误入歧途,或曰从一开始就没有摆正态度。他们或将自己摆在高于群众一等的位置,或对公众的监督和质疑满怀警惕甚至敌意。无怪乎,他们会一本正经地说出这些雷人之语,而且自己一点都没觉得是“失言”。
有雷官就不缺雷语,比雷语更值得警惕的是雷官。所幸,在一个越来越澄澈、越来越强大的公民社会中,在网民的更加雪亮眼睛逼视之下,曾经可以肆无忌惮公然而行的雷官雷语,有望在来年以加速度得到曝光;而制造这些雷语的雷官们,亦能以加速度得到民意的棒喝、上级的处理。我们期待天下无“雷”的一天。
焦点事件:替谁说话
2009年6月,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质问前来了解“经适房土地建别墅”事件的记者:“你到底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其后,“躲猫猫”等雷人之语奔涌而出。
6关键词:维权
自残式维权撕不开体制裂口
张海超自残式的维权过于悲壮。认定“尘肺”本来简单,可具有鉴定资质的几家大医院提供的检验结果却无效。而他冒着生命危险“开胸验肺”的结果,居然也不能作为职业病判断的参考标准。更荒唐的是,申请职业病鉴定必须出具单位证明,可又有哪个单位愿意自己证明自己犯错了呢?
有评论指出张海超的“开胸验肺”凸显了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和监管缺位。更有论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应该“对制度来一次"开胸验肺"”,希望修订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
虽然在舆论压力下,张海超获得了赔偿,可遗憾的是,直至今日,《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仍未作修改。张海超的悲壮之举虽然震撼人心,却无法撼动制度的冷漠和有关的部门利益。特事特办并不具有标本意义,在张海超“开胸验肺”之前,有多少个像他一样的职业病患者无法维权,带着一身病痛和无望离开人世。在他之后,也难保不再出现另一个张海超。
前不久,美国《时代》杂志将“中国工人”评为今年年度人物的亚军,评语是:“中国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继续保持最快的发展速度,并带领世界走向经济复苏,这些功劳首先要归功于中国千千万万勤劳坚韧的普通工人”。
有成绩必然要付出代价,千千万万个张海超是中国工人的代表,他们不再健康的身体也是漂亮的GDP背后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和现实层面对他们进行补偿和回报,才是让他们分享发展成果的必然之举。也只有让他们不再处于弱势,他们才可能分享到发展成果,真正实现“咱们工人有力量”。
焦点事件:开胸验肺
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而职业病法定机构却诊断他只是“疑似尘肺”。2009年6月22日,为了找出真相,28岁的他不惜“开胸验肺”。
7关键词:糊弄
豆腐渣里有官商勾结魅影
“莲花河畔景苑”13层楼房倒塌之后,“压力差”的官方结论被广泛质疑,有论者高呼“楼脆脆”的倒掉“是一记警钟”,警示质量安全之忧;也有论者质问“谁之过”,直指背后的官商勾结和事故问责。此后,类似的质量问题接踵而至——成都的“楼歪歪”、南京的“楼裂裂”、北京限价房的“墙脆脆”、浙江桐乡市的“楼薄薄”、南京“桥糊糊”……
工程成为“豆腐渣”,原因不一而足,有论者直言“"楼薄薄"是监管失陷下的蛋”。开发商、设计商、建筑商、监理单位、政府部门……如果每个环节都能恪尽职守,事故率就会降到最低。
上海“楼脆脆”暴露出,开发商股东中包括上海闵行区梅陇镇的镇长助理、征地事务所所长等人。这难免让人产生“官商勾结”遐想,拿地时的权力寻租、设计中的偷梁换柱、建设中的偷工减料、监管机制形同虚设……如此层层陷落,建筑质量焉能保证?有论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倒楼捅破官商勾结的窗户纸”,连根倒下的楼房不但敲响了楼房质量安全的警钟,也揭开了官商勾结内幕的面纱。这也提醒我们,要保证住宅建筑质量,就要遏止工程腐败、根治官商勾结。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一些“豆腐渣工程”却屡屡获奖。如,“莲花河畔景苑”楼盘项目曾被记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南京“楼歪歪”被评为“江苏优秀住宅”;南京用胶水糊上裂缝的“桥糊糊”也获得了“2009年南京市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豆腐渣工程”频频获奖,“有钱能使鬼推磨”,权力能让人变鬼,这其中恐怕也少不了“暗箱操作”的“功劳”,摆脱不了官商勾结的魅影。
焦点事件:楼脆脆
6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楼房倒塌,13层的楼体齐根倒地,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人称“楼脆脆”。
8关键词:倒钩
“钓鱼”为创收 问责应到肉
司机孙中界的“断指”换来了舆论对上海浦东新区“钓鱼执法”的关注,此后,“钓鱼执法”迅速成为公共话题。不少评论直接将其与农民工张海超的“开胸验肺”相提并论,并呼吁绝不能让类似事件成为公民寻求公道的常态。
整个事件又是一起舆论推着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范例。在公众要求公开“钩子”信息时,当事部门先是否认存在“钓鱼执法”,接着拒绝公开真相。其在应对舆论质疑方面的不积极、不作为再次成了评论的焦点话题。《钓鱼式执法,危害猛于虎》、《钓鱼式执法还需继续回应质疑》、《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媒体舆论的继续质疑,再加上网民的民意推动,最终有了上海浦东区政府的道歉,以及对钓鱼执法的公开认错。
“错误的执法易引起民怨。”然而,类似“钓鱼执法”的事件频繁发生,表明我们的执法人员仍然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视为“高人一等”。抱着这种思维去执法,信息是否公开,程序是否公正,执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就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一些评论将“钓鱼执法”归结为罚款执法的变异,可谓切中要害。一旦执法与部门利益相结合,“钓鱼执法”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审视“钓鱼执法”,就不仅应重新审视各种执法行为和方式的合法性,使之有合情合理的操作;而且还应剥离附着在执法之上的种种利益,不能让执法成为部门“小金库”的创收途径。
与公民以自断手指的勇气来求取正义相比,执法部门显然缺乏自断“非法执法”的诚意。“钓鱼执法”相关负责人仅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轻飘飘的问责显示在执法合法性上还有很长路要走。
焦点事件:钓鱼执法
今年9月8日,上海浦东新区交通执法大队在查处黑车时,雇用“钩子”扮作乘客,诱使司机“非法营运”。司机孙中界以自断手指的残忍方式自证清白。
9关键词:公殇
醉人不醉酒 工伤实公殇
公款吃喝本就不对,喝出人命更不应该,想立牌坊就更荒唐。
有评论认为,烈士认定有12条标准,陈录生与任何一条都不沾边,其申报令人费解,是对烈士称号的亵渎。“为了安慰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的解释,更是把高尚圣洁的烈士认定庸俗化、儿戏化,如此公然作假是对社会正义的践踏。这都敢造假,还有什么不敢假?
尽管深圳市交警局认定陈录生之死不是“因公牺牲”,不具申报烈士条件,闹剧告一段落;然而,闹剧产生的土壤依旧存在,追问和反思不应停歇。
首先,公款吃喝之风何时是尽头?每年高达数千亿的公款吃喝,公众早已怨声载道,但其势头反而愈演愈烈。“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直到喝出了人命,还想以“死的光荣”来褒扬。人人都是潜规则的受害者,又是潜规则的推动者,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有的地方法院甚至规定,因公醉酒如出意外应算作工伤,由此反证出这类案件决非零星个案。
其次,还有多少陋习在假“公”之名招摇过市?由于“公务”的概念太笼统,只要领导点头的、能开发票的,什么事都可以“因公”,吃喝玩乐嫖,统统都报销。公私不分、假公济私,严重危害公权力的形象,重挫官方的公信力,久而久之,难怪公众总有一双怀疑的眼光。醉酒下的“工伤”,实为“公殇”——公权力之殇、公信力之殇。
最后,假如事情不曝光结果又会如何?申烈成功也许就不在话下。能“碰巧”被曝光的毕竟只是极少数,更多的事只在权力的体内循环。因意外曝光而“见光死”的教训,能给体内循环带来什么改变呢?既有可能打破体内循环的封闭性,更有可能使体内循环更趋封闭。正是:多少荒唐事,难付笑谈中!
焦点事件:因公醉死
10月28日,深圳宝安西乡交警中队民警陈录生与当地村领导吃饭,喝下大量洋酒醉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交警中队拟请上级认定其为因公牺牲,申报为烈士。
10关键词:变“迁”
减少暴力介入 守住生存底线
我们无法简单去哀叹和惋惜自焚者的“过激”,在相关部门和制度都无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时,人们似乎只有选择这种自戕的方式抵抗不合理的暴力拆迁。“过激”的不止唐福珍一人,在内蒙古赤峰,在上海闵行,在北京海淀,类似事件接二连三。
敏锐的舆论从一开始就直指要害,从分析是“暴力抗法”还是“暴力拆迁”,到追问“暴力拆迁几时休”,再到剖析“土地财政”、GDP崇拜与官商勾结是祸根。共识基本形成:征地补偿价和被征地人要价差距悬殊是拆迁过程的核心问题。而有关部门认为的“合法正当”,根本不值一驳,正如一位网友所言:当生存和根本利益受到威胁时,一切高尚和大局只是残忍剥夺的幌子。
如何破解拆迁困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显示高层已开始着手割除这个社会恶瘤。有恒产方有恒心,道理很简单,人活在世,须有立锥之地,居住权是人生存之根本,必须从法律和现实层面加强而不是弱化人们对自有房屋的权益。
一种本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的事情,结果往往要由政府介入,这种习以为常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怪现象。而目前的条例修改,不但没有触及这些,反而还有将政府介入合法化的倾向。足见我们对于公平和正义的理解,都有在市场经济和利益纠葛中扭曲变形的危险。如果任由其扭曲变形,后果将不堪设想。
只要能获得妥善安置,或者获得了公正补偿,老百姓根本不会反应如此激烈。这些年很多城市能顺利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大幅提高GDP,首先要感谢千千万万老百姓的配合。不要践踏他们的生存底线,不要抢劫人家的合法财产,拆迁者做到这一点,很难吗?
焦点事件:拆迁自焚
今年11月13日,为抵制成都市金牛区对自己房屋的强制拆迁,唐福珍点火自焚并死亡。随后,五位法学教授联名上书,《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程序由此启动。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