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公众关注案件能否都网播庭审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28日09:56
12月26日下午,记者从律师高子程处获悉,他们将于下周向重庆法院申请,在30日通过网络视频,公开重庆涉黑案“造假律师”李庄案开庭的全过程(12月27日《京华时报》)。
李庄案受社会关注程度之高,已远远超越其个案本身,所以,我很赞成网播李庄案的庭审全过程———在我看来,践行“看得见的公正”,乃法治正义的必然要求。
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就要求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事实也已经多次证明,司法审判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想真正在百姓心中树立起权威,审判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乃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才专门作出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与法庭审理容量有限相比,网上直播庭审可以有无数网民,在任何地方,实时地看到审判活动的实际进展情况,这既使法庭审理活动能受到公众的监督,也使法庭能成为开展普法教育的好平台。就在前几天,辽宁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省所有中级法院均已开始庭审互联网直播。“实行庭审网上直播后,世界上各个角落,都可能会有眼睛看到我们的庭审,这要求法官公正是必需的,同时也要善于驾驭庭审。”辽宁的法官感慨颇多。
司法公开与透明,无疑是法治社会最为鲜明的特征。多少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都是暗箱操作下的猫腻,而司法的神秘感,有时更让徇私枉法者有了更多的腐败空间。一些地方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上网后,引来很多赞誉,折射出民众渴望破除司法神秘、实现司法公开与透明的企盼。而庭审直播,尤其是视频直播,使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处于更直接更大范围的监督之下,这就必然地要求法官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有更高的个人修养和业务素质。
网络直播所有的审判活动当然有困难,实际上也没有必要。但对那些有强烈争议、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不妨网播庭审全过程。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国家能从制度层面上规定所有社会高度关注的那些案件都必须进行庭审网播,我敢说,司法正义离走进公众心坎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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